7月10日,滬深北交易所發佈關於調整融券交易保證金比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滬深北交易所表示,為加強融券逆週期調節,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就調整融券交易保證金比例相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是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100%。其中,投資者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融券賣出的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120%。
通知實施前尚未了結的融券合約,融券保證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規定執行,其展期適用通知的要求。
二是通知自2024年7月22日起施行。交易所其他規定與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通知為準。
滬深北交易所提醒,各市場參與人應當根據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相關業務和技術系統準備,確保業務平穩運作。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