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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法修訂草案即將二審 加大違法違規處罰力度

  • 發佈時間:2016-04-23 08:25:22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閻明煒

  4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佈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其中透露,備受關注的證券法修訂草案計劃在12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審議。

  證券法修改遭遇延期

  現行證券法制定於1998年,于去年啟動大修,原打算在去年年內大修完畢。可去年4月初次審議證券法修訂草案後,修法一度延期,去年並未進行二審。昨日發佈的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表明,二審要到今年年底才進行。

  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修改的法律,多為“三審制”。也就是説,如果今年年底的二審,各界對證券法修訂草案仍有較大分歧,那麼本次證券法大修就有可能順延到明年,跨越三年。

  去年4月,證券法修訂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一審稿明確了股票發行註冊制,確定了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法律規則,健全了上市公司收購制度,同時,專章規定了投資者保護制度,強化了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完善了跨境監管合作機制,提高了失信懲戒力度。

  不過,不同以往,這次審議後,草案並未公開徵求意見,也一直未進行二審,修法計劃“延期”。

  根據2016年3月9日張德江委員長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方面法律制度,包括修改證券法。

  將吸取股市異動教訓

  本次證券法修改為何一度“延遲”?對於去年未啟動二審的原因,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超英曾解釋説,去年4月一審後,由於草案中的一些規定對於市場比較敏感,有關方面商量先不公開徵求意見,此後立法部門在研究修改調研過程中,發生了去年6月至7月的股市異常震蕩,“對於證券法修改的內容就變得更敏感了。”

  業內人士稱,所謂“敏感”主要是指如何規避和應對像去年6、7月份出現的“股災”,以及如何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懲罰力度等。

  王超英錶示,有關方面正在抓緊研究落實有關資本市場的頂層設計,“將結合中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對於市場改革採取各種各樣的措施”。以被叫停的熔斷機制為例,王超英稱,“説明瞭資本市場的改革需要非常慎重、謹慎”。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也曾公開表示,因股市波動,使得證券法修改向後推遲。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曾告訴新京報記者,上級要求證券法修改要吸取股市異動的經驗教訓,改革不成熟的基本制度。因此,證券法修改將完善基本制度,會涉及證券發行對企業的要求、退出制度、監管機構的職責等多個方面。

  - 重點

  加大違法違規處罰力度

  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是本次修訂《證券法》中備受市場關注的重要內容。此前,《證券法》因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過小也被戲稱為“豆腐法”。

  兩會期間,吳曉靈對媒體表示,實施註冊制是資本市場綜合改革最後的一個結果,在此過程中,法制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完善都是註冊制實施的基礎性條件。

  她表示,對虛假資訊披露欺騙投資者、內幕交易、操縱價格等證券市場違法行為必須要嚴厲予以打擊,但以現行《證券法》的條文,對欺詐上市等違法違規的處罰金額太低,不修法、不提高處罰力度是不行的。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未來法治化改革中,《證券法》中關於量刑定罪、打擊違法犯罪是重中之重。過去備受詬病的資本市場犯罪成本過低,《證券法》沒有威懾力等問題或許將在新修訂的《證券法》中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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