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倒計時 滬深交易所謀求監管轉型
- 發佈時間:2015-11-20 04:20:44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恒
專家表示,交易所公佈的監管資訊更加豐富,更容易讓市場各方看清楚目前的監管動向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滬深兩大交易所的角色將愈發重要。隨著註冊制改革的臨近,交易所如何擔當一線監管職責,備受公眾關注。
滬深交易所公開監管資訊顯示,今年前10個月,上交所對轄區內的上市公司信披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合計對77家公司採取監管措施;深交所也“不示弱”,前10個月發出了294份監管函。
目前,兩個交易所均在各自網站開通“監管資訊公開”欄目。投資者可以通過這一欄目查詢到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方出具的最新監管資訊。市場人士表示,交易所公佈的監管資訊更加豐富,更容易讓市場各方看清楚目前的監管動向。
這只是滬深交易所推進監管轉型的其中一個方面。事實上,在今年年初,兩大證券交易所就對各自的轉型做了部署。
上交所表示,要以重大改革創新為契機,加快推進向開放型、綜合型、主體型、服務型、責任型的現代交易所轉型。要繼續保持改革創新加速突破的良好勢頭,推進“1+6”核心工作,即在確保安全運作的基礎上,推進股票期權、註冊制改革、戰略新興板、技術力量整合、債券市場機制創新、自貿區平臺等六項工作。
對於加快向現代交易所轉型,上交所提出五方面任務:一是以“滬港通”為起點,打造開放型交易所;二是以股票期權為標誌,邁向綜合型交易所;三是以註冊制改革為契機,回歸市場主體的本原角色;四是以提升服務能力為抓手,創建服務型交易所;五是以監管轉型為動力,建設責任型交易所。
深交所則提出加快發展多層次股權市場、持續豐富場內市場産品系列等五項重點改革創新工作。而完成這些市場改革創新發展任務,需要加快監管轉型,激發市場活力,有效控制風險。因此,深交所提出將從四方面著手,進一步發揮交易所自律監管在監管轉型中的協同作用。
提出了任務,就該付諸於行動。我們看到,滬深兩個交易所也確實在為監管轉型努力。
11月4日,深交所發佈實施《主機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標準》,明確了主機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的認定標準。至此,深市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公開譴責標準全部公開並實施。
此舉成為深交所進一步健全完善多層次自律監管機制、提升自律監管透明度的重要舉措。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近年來,深交所著力構建簡明、高效、開放的多層次自律監管規則體系,多渠道提高監管透明度,實現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後續深交所將繼續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健全完善規則體系,探索建立事中事後監管新機制,提高監管法治化水準,切實履行依法依規監管和陽光監管職責。
上交所方面,日前對外發佈四項臨時公告格式指引,分別針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簽訂戰略框架協議、變更證券簡稱以及高送轉等四類近期市場高度關注事項,強化資訊披露要求,加大監管力度。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上交所大力推進事前監管轉向事中事後監管,在體制機制上做了不少工作,先後實施資訊披露直通車業務,啟動分行業監管,取得一定成效。 “從長期來看,這也是逐步解決資訊披露傳導機制不暢問題,建設市場理性投資文化的一項重要工作。”
切實加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也是滬深交易所時監管轉型的重要組成部分。
11月1日,深交所表示,為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業務,維護市場效率,保護投資者的交易權、知情權等合法權益,在總結監管實踐的基礎上,針對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日前深交所制定《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將於近期發佈。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指出,備忘錄的制定,秉承了以資訊披露為核心、強化歸位盡責、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理念,明確了上市公司在維護投資者交易權和知情權方面的責任與義務。
上交所方面,針對市場和投資者普遍關注的部分上市公司停牌時間過長、停牌隨意性過大等問題,上交所加大了事中事後監管力度。
就事中監管而言,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督促上市公司和相關仲介機構加快重大資産重組、非公開發行股份的籌劃進程,縮短停牌時間,起到了積極效果。
在強化事中監督的同時,上交所也對明顯存在濫用停牌行為的公司,加大了事後問責力度,先後處理了一批市場反響較為強烈的不當行為。
“對於這類行為,進一步強化規則的執行,加大事中乾預和事後處罰的力度,十分必要。”上交所有關負責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
最新的消息是,11月8日,上交所就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停復牌及相關資訊披露的通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上交所稱,此舉是為了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停復牌行為,督促上市公司及時履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保護投資者的交易權和知情權,維護正常的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