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明確三類信託産品賬戶清理標準
- 發佈時間:2015-09-18 00:30:25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楊菲
證監會17日發佈的《關於繼續做好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通知》要求,為確保場外配資清理整頓工作有序開展,各證監局應當督促證券公司根據《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的要求,仔細甄別、確認涉嫌場外配資的相關賬戶。信託産品賬戶清理的範圍,一是在證券投資信託委託人份額賬戶下設子賬戶、分賬戶、虛擬賬戶的信託産品賬戶;二是傘形信託不同的子傘委託人(或其關聯方)分別實施投資決策,共用同一信託産品證券賬戶的信託産品賬戶;三是優先級委託人享受固定收益,劣後級委託人以投資顧問等形式直接執行投資指令的股票市場場外配資。
各證監局應當督促證券公司按既定部署開展清理整頓工作,積極做好與客戶溝通、協調,不要單方面解除合同、簡單採取“一斷了之”的方式。證券公司應當與客戶協商採取多種依法合規的承接方式,可以採取將違規賬戶的資産通過非交易過戶、“紅衝藍補”等方式劃轉至同一投資者的賬戶,或者取消資訊系統外部接入許可權並改用合法交易方式等方法處理。對於符合業務合規性要求的證券賬戶,各證監局應當督促證券公司持續做好客戶服務。
通知披露,截至16日,完成了3577個資金賬戶的清理,佔全部涉嫌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賬戶的64.30%。在完成清理賬戶中,84.96%以取消資訊系統外部接入許可權並改用合法交易的方式進行清理,1.01%賬戶僅余停牌股票,其他賬戶已無資産餘額或採取産品終止、銷戶等方式處理。
多家券商表示,此次賬戶清理並不是簡單地銷戶或斷開外部接入資訊系統,而是將符合《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所列違法業務活動特徵的賬戶予以規範。證券公司將嚴格執行監管部門對於賬戶清理的要求,但具體做法並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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