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配資獲新生仍需時間沉澱
- 發佈時間:2015-07-31 07:3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菲
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發佈了《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這被市場解讀為管理層在進一步規範民間金融,而其中涉及到的對場外配資業務的備案管理則牽動著市場的敏感神經,有分析人士認為,未來場外配資可能因此走向陽光化,從而獲得新生,不過,這尚需時間的沉澱。
實行備案和黑名單制
《管理辦法》顯示,監管層擬對場外證券業務實行兩大措施,一是備案制,二是黑名單制,並將自9月1日起實施。
實行備案制以後,場外證券業務機構就必須定期做監管部分彙報一些重要事項。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規定,備案機構應于每月10日前報送上一月場外證券業務開展規模、業務列表及基本資訊,並在每年4月30日前報送上一年場外證券業務年度報告。
該管理辦法還規定,將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場外證券業務機構實行黑名單制。出現嚴重違規行為的備案機構或者相關人員都將會被列入黑名單。例如,如果沒有及時、充分、準確地披露場外證券業務資訊與風險,嚴禁隱瞞相關資訊,向投資者推介不適當的業務一次,且未完成整改,就會被列入黑名單6個月;如果違規兩次,會被列入黑名單12個月;違規四次以上,或者情節嚴重的,就會被永久列入黑名單。
被列入黑名單的後果也很嚴重,違規機構必須立即對已存在業務進行清理,確定清理方式、時限、業務承接及相關後續安排,還不得新開展相同場外證券業務。
場外配資有望陽光化?
《管理辦法》提及,場外證券資産融資業務屬於場外證券業務的一種,這引起了市場的關注,因為場外證券資産融資業務就包括俗稱的場外配資。對於這項新規,市場各方人士也有著不同的解讀。
據財貓網聯合創始人兼COO高耀華介紹,目前大部分的配資平臺仍然處於暫停業務中,而一些平臺已經把借銀行的錢還回去了,同時也有一些平臺把線上配資轉到線下,繼續進行。而昨日的《管理辦法》無疑讓配資公司看到了一些希望。“在暫停業務之後,很多配資公司都在等政策,希望能夠在規範化、陽光下重新開放。”高耀華稱。而在一位業內人士看來,由於國內金融衍生品市場尚不完善,杠桿類産品並不多,因而市場目前對於場外配資還是有很大需求的。而管理層雖然在清理違規配資,但並不意味著以後配資業務就完全堵死了。因而,該分析人士認為,《管理辦法》的發佈,實際上是為日後配資平臺的規範化運作預留了空間。
而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則認為,《管理辦法》只是管理層對於場外證券業務集中規範的所有辦法,場外配資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並不能由此就判斷管理層對於場外配資的態度出現了變化。“並沒有具體涉及到場外配資的下一步發展,因而不能作為場外配資即將放開的依據。”在李大霄看來,關於配資業務的未來,仍然要等證監會本輪清理場外配資結束之後才能知道答案。
北京一位私募人士也表示,目前管理層對於清理場外配資的態度十分堅決,從核查恒生HOMS系統、同花順以及上海銘創等舉動就能看出來。而這種態度短期內改變的可能性並不大。
經濟學家宋清輝則認為,《管理辦法》的出臺一方面説明監管層對於打擊場外配資的決心,目的在於控制風險,促進市場回歸理性。同時,很可能使得場外配資變得更加陽光化和規範化,對股票市場各方兼具重要意義。在宋清輝看來,違規場外配資最大的危害在於不透明和不實名,不利於管理層控制市場風險。而在後期如果納入正軌的話,備案制以及黑名單制將很好地起到規範配資公司的作用,減少市場存在的風險。
意在監管民間金融
其實,《管理辦法》的面世,並不是完全針對場外配資而實行的,在分析人士看來,監管層的意圖很可能是要監管民間金融。
按照中國證券業協會的披露,場外證券業務主要是指場外證券銷售與推薦、場外證券資産融資業務、場外自營與做市業務、場外證券投資諮詢業務、場外證券財務顧問業務、場外證券經紀業務等14種類型。
單從字面上看,上述場外證券業務似乎都不易理解,北京商報記者通過採訪了解到,場外證券銷售與推薦大概相當於證券的分銷業務,比如現在承銷IPO項目或者再融資項目的券商基本都實行包銷制,在股票賣不出去時,就會用到場外那些做證券銷售業務的機構,分銷股票;場外自營與做市業務則類似于國外一些莊家在場外坐莊的業務,莊家設立一個模擬盤,讓投資者進行報價買賣股票,但實際上這個交易是和莊家在做,投資者並不是真正買了股票,投資者報的股票上漲後,由莊家支付收益。
國金證券的一位投資顧問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諮詢時表示,“以前場外證券市場沒有人監管,投資者受損後投訴無門,現在管理辦法實施後,就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監管了,監管層的主要意圖可能還是為了摸透民間金融的底限。這也是市場發展的必然産物”。在他看來,監管層此前對私募基金實行備案制也是同樣的原理。另一位金融從業人士也表示,監管層實施該管理辦法實際上是想對整個場外證券業務進行有效的監管和管理,從而使金融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