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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50起案件正在深入調查 20余人限制出境

  • 發佈時間:2015-07-16 07:31:21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劉小菲

  證監會15日發佈消息稱,組織開展“2015證監法網專項執法行動”以來,已分別於4月24日、5月8日、5月22日、6月5日集中部署四批案件。第一批12起案件涉及全市場的多種類違法違規行為;第二批10起案件主要針對新三板市場突出的五類違法違規行為;第三批12起案件主要針對當前市場反映強烈的六類市場操縱行為;第四批16起案件主要針對嚴重擾亂資訊傳播秩序的五類違法違規行為。

  發言人表示,“證監法網”行動是證監會在繼續強化常規方式打擊違法違規的同時,組織專門力量集中對當前市場環境下各方高度關注、嚴重危害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實施的針對性打擊行動。已部署的50起案件,從特點來看,一是案件覆蓋面寬。涉及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等多個板塊,既有證券市場的案件,也有期貨市場的案件。二是涉案主體多樣。從機構主體來看,既有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等發行上市主體,也有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投資諮詢機構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仲介機構;既有發行公募産品參與市場交易的公募資産管理機構,又有發行私募産品參與市場交易的私募資産管理機構;既有證監會給予市場準入和業務許可的機構,也有直接參與市場交易活動的社會主體。一些傳媒機構因為傳播虛假、誤導性資訊也有涉案。從個人主體來看,既有上述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個人,也有上述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和仲介機構的從業人員,除此之外,少數社會個人和散戶炒家也有涉案。三是涉嫌違法行為類型廣泛。既有違反資訊披露要求的資訊欺詐行為,也有違反公平交易原則的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禁止交易行為;既有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違反經營規範要求的違法行為,也有仲介機構違反勤勉義務的執業違法行為;既有傳統典型的證券期貨欺詐行為,也有利用市場業務創新的新型違法行為。發言人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違反資本市場法律法規、破壞市場公平規則、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都是必須依法打擊的對象。

  發言人介紹,在“證監法網”行動中,證監會充分利用大數據比對技術,分析線索,調查取證,有效提高案件查處的精準度,在案件辦理的組織方法上,實行“統一指揮,科學分工、密切協同、快速反應”的新機制,執法品質和效率明顯提高。目前,50起案件調查工作正在深入推進,19起案件取得重大進展,期間,已對20余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採取限制出境措施,7起案件已啟動或即將啟動刑事移送或移交審理處罰程式。

  發言人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證監法網”行動整體安排,繼續集中部署針對特定領域的典型案件,並從快從嚴查處已經部署的案件,有關進展情況證監會將及時向社會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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