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IPO仍將均衡釋放 不會在年底集中發行新股
- 發佈時間:2014-11-22 08:50:3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孫毅
據年底還有月余,證監會年中規劃的“6月到年底安排100家左右IPO”仍將按照既有節奏均衡釋放,年底前不會集中安排新股發行。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昨日召開的證監會例行新聞通氣會上,透露了上述情況。他同時表示,明年1月核準發行的企業,也算在100家之內。
今年年中,為穩定市場預期,證監會明確向市場説明瞭下半年的新股發行工作安排,即從6月開始到年底,計劃發行上市新股100家左右,並按月大體均衡發行上市。
6月以來截至目前,中國證監會共核準66家公司發行。從已經完成定價的55家公司情況看,平均發行市盈率為19.94倍,其中最高為依頓電子的23.2倍,最低為九強生物的10.07倍,55家公司中,有6家公司發行市盈率高於行業平均水準。
張曉軍表示,今年年內,證監會仍將按照前幾個月的進度均衡安排新股發行,不會在年底集中安排30多家企業發行新股。
他同時提到,明年1月份核準發行的企業,仍然是依據2014年申報的財務數據,在2014年年底前通過發審委會議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説,明年1月核準發行的企業也要計算在100家之內。
張曉軍介紹,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的規定,在發行監管中,證監會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發行與承銷方案是否符合承銷辦法的有關規定。二是發行人募集資金運用資訊披露是否符合相關資訊披露規則的要求,是否合理規劃募集資金需求量,避免過度融資。三是老股轉讓計劃是否符合“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主要用於籌集企業發展需要的資金”的政策取向。四是發行定價市盈率超過同行業市盈率的,應按照相關規則要求,連續三周發佈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按照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意見要求,證監會還組織了對已發行項目新股發行承銷工作的抽查,已形成常態化的檢查機制,以進一步強化發行環節事中事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