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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法》修訂聚焦三大理念

  • 發佈時間:2014-09-22 07:3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恒

  據報道,9月19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2014中國金融創新論壇”上表示,擴展證券定義,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的註冊制以及允許證券機構在集團層面綜合經營,是《證券法》修訂的三大焦點。

  據記者了解,《證券法》修訂工作的加速推進,使得市場對新股發行註冊制改革的關注度陡增。

  證監會主席肖鋼曾於今年“兩會”上表示,推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改革,面臨著很多困難,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條件的完善。如果要實行註冊制,必須要修改現行的《證券法》。

  9月19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稱,註冊制改革方案計劃在今年底推出,目前相關準備工作正在進行當中。

  吳曉靈:修訂核心是擴大投融資自主權

  吳曉靈目前擔任 《證券法》修訂起草組組長。她在19日于上海舉行的上述論壇上表示,正在修訂中的《證券法》聚焦于三大理念問題:擴大“證券”定義範疇,以資訊披露為中心,以及證券機構綜合經營。這三大理念都服務於一個核心,即擴大市場主體投融資自主權。

  據報道,在《基金法》修訂過程中,擴大“證券”定義曾經被提上日程,但未達成共識。此番修訂《證券法》時,上述議題成為一個爭議焦點。曾負責《基金法》修訂工作的吳曉靈表示,“證券”定義的核心是一種財産權利的證明,是一種可均分、可轉讓、可交易的權利或者投資合同。

  擴大“證券”定義,旨在建立一套基本的法則,規範投資合同的行為。通過定義的擴展,符合條件的財産權利都可以證券化,從而提高財産的流動性和拓展市場功能。此舉也將為打擊披著證券外衣的非法融資行為提供依據。

  吳曉靈強調的第二個修訂理念,是以資訊披露為中心。她指出,註冊制並不是稀奇的事物,不過是要求資訊披露真實、完整,在此基礎上虧損的企業也可以融資。資訊披露的欺詐行為,不但要負民事責任,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實行註冊制時,監管介入也要根據普通投資者和合格投資者的不同做一定區分。對於合格投資者參與的非公開發行,可以豁免註冊。從平衡風險外部性與市場效率的角度出發,小額發行也可以豁免註冊。

  吳曉靈還談到的第三個理念集中在證券機構經營行為的規範。她表示,“在法制完善的基礎之上,從滿足多樣性的金融服務需求同時有利於保護投資者權益的角度出發,可以在法人層面仍然實行分業經營,但是在集團層面綜合經營。”

  昨日,知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告訴記者,《證券法》修訂最受資本市場關注的,是證券歷史上首次對IPO註冊制的引入,重新確立證監會、滬深交易所的功能定位,淡化監管和完善事後監管。目前,證監會計劃年底提出方案,但註冊制正式推行卻需要以《證券法》修訂到位為前提。

  《證券法》修訂稿將於12月初審

  肖鋼此前對外界則表示,註冊制實施方案年內制定完成。但今年並不會推出,我國市場將結合實際推行 “中國式註冊制改革”,待《證券法》修訂完成、市場條件成熟後逐步落地。

  據記者了解,列入2014年全國人大立法計劃中的《證券法》,距離上次(2005年)修改已近10年。在今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修改《證券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證券法》的修改主要是取消要約收購事先向證監會報送要約收購報告書的制度。即,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將第九十一條修改為:“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收購人需要變更收購要約的,必須及時公告,載明具體變更事項。”等。

  對此,9月19日,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闡述,上述《證券法》的修改是為貫徹落實簡政放權要求,對《證券法》個別條款進行的修改,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列入今年立法計劃的《證券法》修訂工作是兩個不同的事項。

  張曉軍介紹,2013年,根據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證監會提出取消“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的事前審批許可,並根據要求向立法機關報送了修改 《證券法》涉及收購報告書事前審批內容條文的建議。本次《證券法》修改採納了上述意見,已于8月31日發佈實施,證監會將據此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條文,隨後發佈。

  他指出,“目前全國人大財經委正在積極推進《證券法》的修訂工作。”

  據記者了解,按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證券法》修訂稿將在今年12月份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

  宋清輝則向記者表示,國內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要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 “三審”程式。對中國資本市場的 “基本法”《證券法》來講亦不例外:2014年5月份,《證券法》修訂稿提交至全國人大財經委,進入審議程式。

  2014年12月份進行初審,亦即“二審”程式。不出意外,修訂稿最快也要到2015年6月份才能夠獲得通過。根據過往經驗判斷,“一審”和“二審”的過渡期間,新版《證券法》草案還要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所以,真正實施註冊制或許要等到2016年,宋清輝預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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