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退市制度出臺指日可待 要對害群之馬動大手術
- 發佈時間:2014-08-19 07:1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陳娟娟
在上週五證監會例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介紹,截至《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退市意見》)公開徵求意見結束,證監會共收到反饋意見136條。下一步,證監會將對反饋意見作認真研究,進一步完善《退市意見》後儘快發佈實施。這個資訊預示,距離新退市制度出臺的時間已經很近了。
7月4日,證監會就《退市意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次改革是貫徹落實“新國九條”有關“完善退市制度”要求的重要舉措,改革目標是進一步健全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功能,實現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場化、法治化和常態化。
對於股市改革來説,最重要的就是要解決好一“進”一“出”的問題,“進”指的是IPO,“出”指的是退市。現在,“進”的改革正在大刀闊斧地進行。對於“出”的問題,隨著《退市意見》徵求意見的結束,這一全新的市場化機制也將建立起來。
退市制度的核心是懲戒違法行為、凈化市場環境和塑造理性投資文化等,解決好市場退出問題,就是對資本市場功能的極大完善和健全。
新退市制度進一步豐富了退市制度內涵,而主動退市與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更是其中的兩大亮點。用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的表述就是,該文件的出臺將“為股市注入正能量”,有助於“營造一個有進有出的健康股市”,“提振市場信心”。
那麼,哪些公司會“中槍”新退市制度呢?
一類是出於某種原因選擇主動退市的公司。這類公司在國內資本市場比較罕見,但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司空見慣,有一些海外中概股也曾選擇主動退市。
筆者以為,在現階段的資本市場,監管層應該約談那些屢教不改、無視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上市公司,若約談後仍不見改過,監管層可以對其直接“勸退”。當然了,退與不退仍是由公司自主決定,但監管層對其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給予懲處。
“勸退”可以視作對違法違規公司的一種懲戒,也算是對主動退市制度的一個有益補充吧。
另一類則是對重大違法公司實施強制退市。什麼是重大違法呢?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弄虛作假以及交易欺詐等行為應該在列,操縱這些行為的人和公司都是資本市場上的“害群之馬”。
然而,現行《證券法》存在許多缺陷和不足,比如事中、事後的監管處罰措施無力等,這些已不能適應資本市場的發展需要。因此,需要儘快對《證券法》進行修改。據悉,目前《證券法》修改的基本稿正在徵求意見,“一審”草案預計會在年底爭取上會。
據了解,此次《證券法》修改的主要內容就包括要加大對於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弄虛作假以及交易欺詐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識別。
如果此前我們有對重大違法公司實施強制退市的政策,估計一些上市公司已經從A股市場上消失了,中小投資者也就不會受到這麼多傷害,A股市場的吸引力就不會遭到這麼嚴重的破壞。從這個角度來説,《證券法》的修改工作應該提速。
還好,新的退市制度出臺已是指日可待,那些慣打“擦邊球”的上市公司要小心“擦槍走火”,投資者則可以提升對A股市場的信任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