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違規樣本還原 獲配新股暗藏貓膩
- 發佈時間:2014-08-01 08:59:01 來源:中國青年網 責任編輯:陳娟娟
7月底,隨著蘭州蘭石重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飛凱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後預披露,A股IPO進程似乎又在提速。但與IPO啟動伴隨著的,是市場對保薦機構在新股上市過程中違規問題的關注。
上月中旬,證監會通報奧賽康發行違規,同時對主承銷商中金公司出具警示函,而在今年5月,證監會亦曾通報今年上市的6家A股發行違規情況,並涉及4家保薦券商、2家發行人和6名個人。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從以上被證監會通報的部分違規案件中細節來看,部分違規行為並非保薦機構的主觀行為,而是由於對部分業務細節的疏忽所導致。
如一些保薦機構在講解新股申購要求樣本時,將相關材料及報告留存于其他部門而造成了資訊違規外流;再如,部分保薦商與線下申購機構溝通的過程中,並未保存通話錄音而導致其無法“自證清白”。
此外,有部分自然人以實際控制的資管産品申購時,與保薦機構在詢價時存在的違規聯繫亦成為了諸多案例中的典型。
以東吳證券(601555.SH)承銷的良信電器(002706.SZ)為例,在該公司新股發行前,由於參與申購的部分資管産品的受益人與産品管理人、投資顧問及保薦券商員工在詢價前進行頻繁聯繫,而形成了操作違規。
眾多線索顯示,部分涉案産品由海富通基金公司所發行管理。
事實上,已出現的違規案例已對當下的新股發行亦形成警示。在未來的新股發行過程中,部分機構已對該類操作的合規性加強了重視,而新股發行過程中的規範化程度亦將有所提高。
部分違規事出“疏漏”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與市場此前的部分猜測不同,多數已通報的新股發行違規問題並非為是保薦券商或發行人的“主觀行為”,而來自於機制及業務操作中的疏忽。
“許多時候並不是主觀上要違規,而是在規定動作上沒有達到合規要求。”上海一位投行人士指出,“部門之間的溝通不暢、合規機制有缺陷都容易導致這些問題。”
值得一提的,年初由海通證券(600837.SH)主承銷,此前已被監管層通報存在違規的炬華科技(300360.SZ)新股發行前,就存在此類問題。
“炬華承銷時,海通機構部召開了網下的投資者説明會,其間資本市場部的人因為要以炬華科技舉例講解股票申購要求,就將《價值分析報告》等文件留在了機構部員工的電腦裏,後來文件發給了一些機構客戶。”前述知情人士透露。
而據其介紹,海通證券在該環節沒有滿足監管要求。
“當時沒有確認這些機構客戶是否具備申購資格,就算有也不應該用這種方式把文件發給客戶。”前述知情人士透露,“一方面和各部門員工間的疏忽有關,但也反映出券商對研究內容及市場推廣等業務方面缺乏更具體的規則。”
此外,由海通證券所主承銷的另一家公司—慈銘體檢(002710.SZ)也被監管層採取了監管措施,而其中的原因之一也與路演過程中的存在違規資訊洩露有關。
“(慈銘體檢)路演中的報告PPT(演示文稿)裏的內容超出了招股意向書的範圍,雖然這些資訊在其他公開渠道能看到,但依然不符合規定。”前述知情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PPT裏提到的部分數據口徑與招股書不一致,這些都是導致違規的原因。”
此外,據前述知情人士透露,在“慈銘體檢”及“炬華科技”簿記建檔期間,海通證券雖然在簿記室門口張貼“簿記現場,非相關人員勿入”的標示,但未做簿記室人員出入記錄。
“炬華科技簿記期間,相關人員手機沒有交上來。”前述人士透露,“而在慈銘體檢詢價的最後一個下午,參與簿記人員也未就手機上交情況做留痕,不得不説海通在簿記期間存在一些疏漏。”
海富通基金産品牽涉其中
除路演、簿記期間存在的問題外,部分違規還出在新股發行詢價上,由東吳證券擔任主承銷商的良信電器是其中一例。
5月23日,證監會通報稱,東吳證券在承銷良信電器項目過程中,資本市場部的楊慶林、池梁在詢價敏感時間段與某個人投資者電話聯繫,該投資者實際控制的投資産品參與報價並獲得配售。
而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接近該案人士處獲悉,證監會通報所稱的“投資産品”為基金公司旗下的專戶類産品。
“這家基金當時有9款産品參與了良信電器的詢價,其中4款産品中三檔報價一樣,2款産品中有20.55元報價,而20.55元也是當時發行的備選方案。”一位接近此案的知情人士介紹稱,“在前4款産品中,其中一隻就是以監管層通報違規的個人投資者為受益人的,而最後這家基金有5款産品均因19.10元的報價獲得配售。”
該基金或許正是海富通基金。據良信電器網下配售結果公告顯示,在成功獲配的18家網下配售對象中,只有海富通基金有五款産品獲得配售,且申報價格均為19.10元/股。
在5隻産品中,為私募類産品的只有“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富誠1號同享共贏資産管理計劃”,該資管計劃申購總量為392.40萬股,獲配數量52.33萬股,獲配比例為13.34%。
而在詢價前,涉案的個人投資者曾與東吳證券投行部下屬資本市場部楊慶林、池梁進行較為頻繁的電話溝通,而這亦成為此案違規的關鍵。
圍繞著新股發行的路演、簿記及詢價等環節,諸多違規案例背後所折射的,或許正是保薦機構在新股發行上存在的制度漏洞。
“在新股發行上,投行還有許多可能存在合規隱患的制度漏洞需要彌補,比如在溝通和操作上要留痕,保密工作要有制度安排,關聯關係要進一步核查。”北京一家投行人士認為,“其實,許多違規問題是多部門溝通不到位的情況産生的誤會,未來會加強研究,市場和項目等人員間的協同管理也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