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退市制度真正發揮“凈化器”作用
- 發佈時間:2016-05-12 18:39:12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王斌
據證券日報消息,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了30個交易日後,退市博元昨日謝幕。此後,公司股票將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
這是中國證監會2014年《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實施後,A股市場上首家因觸及重大資訊披露違法情形而遭強制退市的公司。筆者認為,退市博元絕不會是個案,這僅僅是開始,未來A股市場會有更多的公司因為信披違規等各種原因被強制退市。
將市場反響強烈、嚴重損害投資者權益、各方認識較為統一的重大資訊披露違法納入退市情形,是中國證監會新一輪退市制度改革中的一項重要舉措。退市博元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監管層對其動真格,説明監管制度絕非紙上談兵,所有懷揣僥倖意圖逃脫監管的上市公司都將付出代價。
退市制度是保證市場優勝劣汰的重要機制,也是證券市場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然而,由於多種原因,導致一些長期績差公司成為股市“不死鳥”,飽受各方詬病。數據統計顯示,中國證券市場成立至今,共有89家公司退市,其中因虧損退市的公司為45家,退市率僅3%。
我們不禁要問:緣何退市難?緣何退市制度沒有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筆者認為,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市場對“垃圾股”的炒作充滿預期,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退市難。我們看到,對目前A股市場中處於潛在的退市上市公司而言,無論是重組融資成本還是政策退市的對接,都很難讓一家在退市邊緣的公司主動退市。從市場層面來看,市場對垃圾股、重組股的炒作讓相關上市公司期待有加,很難讓企業主動退市。
第二,相關的政策“漏洞”,給了一些“不死鳥”可乘之機。有些本該退市的上市公司,頻繁地借助多種手段、方法規避“被退市”的命運,從而獲得喘息的機會。甚至,有的利用“一二一法則”,即財務報表出現兩年連續虧損後産生盈利,來逃避退市。
第三,複雜的利益關係導致退市難。一家上市公司退市,涉及的對象非常多,這裡面不光有職工和債權人,還關係到不特定的、成千上萬的投資者的切身利益。甚至,還涉及地方政府和部門,於是,就出現了有“地方特色”的“保護傘”,竭盡全力去保護一家長期處於績差的上市公司,不輕易讓其退市。
退市制度作為資本市場的“凈化器”,能夠促進市場發揮優勝劣汰的功能,在競爭中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從源頭上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建立退市制度,就是為了掃清資本市場上那些已經不符合上市要求的“不死鳥”,讓垃圾股無處藏身。而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可威懾上市公司、推動上市公司更關注經營,能更公平、科學、有效地阻止投機性的假重組,同時還能起到教育投資者的作用,抑制投機心理,培養健康的價值投資理念。
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強調要“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退市博元被強制退市,可謂是監管層落實監管要求的“第一槍”。
那就不妨讓股市“不死鳥”的退市風暴來得更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