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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魯豫自降身價幫襯能量傳播 每集報酬4000元

  • 發佈時間:2015-10-15 09:45:00  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文舉

  A股IPO關閘,原本排隊等待登陸創業板的北京能量影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能量傳播),卻意外亮相新三板。10月12日,該公司董事、著名主持人陳魯豫在北京主持“能量傳播説明會”,向資本人士介紹公司的發展歷程以及規劃,不過陳魯豫賣力站臺之舉,卻引來圈內人士戲稱其為“活雷鋒”。

  新三板垂直媒體“讀懂新三板”認為,陳魯豫錄製了2552期《魯豫有約》,能量傳播每集給的勞務費不過4000元,對於這檔每期時長大約40分鐘的節目來説,陳魯豫簡直是義務出演。加上股票升值還不夠勞務費,陳魯豫要“虧哭”了。事實果真如此嗎?

  魯豫每集報酬4000元

  2004年10月14日能量影視傳播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10月22日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魯豫作為能量傳播公司董事、持有4.56%股份(325萬股),為公司第五大股東,同時知名主持人周立波持股比例2.81%(200萬股),也成為公司的大腕股東。

  同為明星股東,陳魯豫的奉獻精神讓人“唏噓不已”。

  公開轉讓説明書顯示,能量傳播與陳魯豫、周立波分別簽訂長期合作協議,約定由兩人分別擔任《魯豫有約》和《壹周立波秀》欄目的主持人,其中,陳魯豫《魯豫有約》 合同金額為每集4000元,合同期限為2011年至2016年,合作期滿無異議自動延續5年;周立波《壹周立波秀》每集50000元,期限為2011年至2015年。

  也就是説,周立波的勞務報酬是陳魯豫的10倍多。

  這難免引發外界“陳魯豫自降身價幫襯能量”的猜測。

  財報顯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3月,能量傳播收入分別為2.71億元、3.98億元和9443萬元,凈利潤分別為4261萬元、2798萬元、689萬元。

  “2014年、2015年1—3月的凈利潤率都不到8%,看上去日子並沒有想的那麼好。”“讀懂新三板”直言。

  在“讀懂新三板”看來,這樣的業績還是全靠陳魯豫同學犧牲自我才得以實現。畢竟以公平的市場價來算,陳魯豫每期節目10萬元勞務費應該不為過,《魯豫有約》 總計錄製2552期,從2002年在鳳凰衛視開播至今已有13年。如果按照每年165期《魯豫有約》計算,意味著1600多萬支出,而能量傳播2014年利潤也只是2000多萬。

  雖然今年9月1日能量傳播正式登陸新三板掛牌交易,但《金證券》記者發現,公司交易量極少,而陳魯豫2010年獲得股權的成本為1.37元/股,以目前新三板的市況來看,這部分股權增值空間或許夠不上勞務費,難怪大家表示“心疼魯豫”。

  “堤內損失堤外補”

  説陳魯豫是能量傳播的靈魂人物,並不為過。

  《金證券》記者注意到,報告期內,能量傳播欄目類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七成以上,其中王牌欄目《魯豫有約》、《超級演説家》、《魯豫的禮物》、《我是演説家》陳魯豫均有參與。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擁有版權的視頻節目共4182期(集),其中《魯豫有約》欄目佔到2552期,加上其他欄目,陳魯豫是能量傳播的半壁還有餘。

  不過,《金證券》記者發現,陳魯豫深知“堤內損失堤外補”的道理。

  公開轉讓説明書顯示,2011年9月23日能量傳播、鳳凰衛視和陳魯豫共同簽訂《合作協議》。根據該協議,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3月公司應分別向陳魯豫支付《魯豫有約》 主持人勞務報酬金額為160萬元、82萬元和30萬元。然而,最近三年來能量傳播以及子公司與魯豫工作室多有合作,總計支付的勞務報酬、演出服務費等超過1800萬元。

  對此,能量傳播解釋,陳魯豫及魯豫工作室為《魯豫有約》、《超級演説家》 等提供的主持人勞務、研發策劃工作、演出服務、導師勞務等是公司品牌欄目製作生産的核心要素,綜合公司生産經營特點,公司就製作品牌欄目産品與陳魯豫及魯豫工作室發生關聯交易具有必要性。

  同時,能量傳播也提出,公司在提高欄目品牌影響力及品牌效應的同時亦提升了陳魯豫的個人影響力,因此關聯交易不能表明公司業務對陳魯豫個人存在重大依賴,也不影響公司業務完整性及持續經營能力。

  “陳半壁”隱憂

  《金證券》記者接觸的深圳新三板投研人士表示,“雖然否認,但能量傳播對陳魯豫還是相當倚重。公司成立之初,就只有一檔《魯豫有約》,在《魯豫有約》影響力減弱後,日後創建的新欄目也一直仰仗陳魯豫。雙方存在利益互綁,公司在上創業板不得的情況下,立馬上新三板,也説明能量傳播對資金、人才的饑渴。”

  事實上,近年來國內欄目製作成本急速飆升,陳魯豫可以給“友情價”,其他主持人、嘉賓還是得遵循市場價。以《超級演説家》為例,第一季能量傳播與魯豫工作室、樂嘉工作室、金蛋工作室、百勝年代等簽約,合同總金額為2384萬元。到了第二季,與魯豫工作室、樂嘉工作室、金蛋工作室、北京盛世金秋藝術有限公司等簽約,合同金額變成了3244萬元。到了第三季,合作團隊新增了上海竇文濤影視文化工作室、上海金星舞蹈團等,公司卻對合同金額秘而不宣,只是透露節目模式階段成本金額變為了1032萬元。

  而《我是演説家》第一季,集結了魯豫工作室、樂嘉工作室、南京宗正影視文化工作室等,合同金額已經躍升至3500萬元。

  眼下來看,能量傳播還將主打“魯豫牌”,公司透露的戰略性産品包括微信公眾號“魯豫有約視頻部落”,每週陳魯豫會以音頻的方式與用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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