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後首批新股春節前陸續發行
- 發佈時間:2016-01-20 14:33:00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李航
7家公司首發申請獲准,3家公司直接定價發行
據證監會消息,1月19日,證監會按法定程式核準了7家企業的首發申請,其中,上交所3家(東方時尚駕駛學校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天創時尚鞋業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中小板1家(鷺燕(福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3家(廣州高瀾節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蘇州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順新型藥用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直接定價發行
以上7家企業為今年1月1日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新規施行後,首批適用新規發行的公司,發行流程以及申購、繳款等環節較之前進行了調整,投資者應仔細閱讀各公司的發行公告並關注以下主要變化:一是投資者申購時(T日)無需繳納申購款,T+2日根據網上中簽結果公告或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確認獲得配售後須足額繳納認購款;二是投資者須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三是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申購;四是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直接定價並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發行。本次將有廣州高瀾節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蘇州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順新型藥用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直接定價發行。
取消新股申購預繳款後,新股申購不再有凍結資金,鉅額資金打新現象將不復存在,新股發行不會對市場資金面産生影響。考慮到新股申購系統剛上線,為保證新規實施初期交易系統的安全運作,上述7家公司將在春節前陸續安排發行,發行日同一天全市場只安排1家新股進行申購。上述企業及其承銷商將分別與滬深交易所協商確定發行日程,並陸續刊登招股文件。
將執行新股發行新規
此前證監會表示,從今年1月1日起,新股發行將按照新的制度執行。投資者申購新股時無需再預先繳款,小盤股將直接定價發行,發行審核將會更加注重資訊披露要求,發行企業和保薦機構需要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承擔更多的義務和責任。
證監會強調,本次完善新股發行制度,是在核準制下,為配合本次重啟新股發行推出的改革措施,雖然體現了註冊制改革的精神,但不是開始實施註冊制。下一步,證監會將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決定和國務院的具體工作安排,做好註冊制改革配套規則制定及各項準備工作,積極穩妥推進註冊制改革。相關工作進展和安排情況,證監會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滬深交易所發佈的IPO網上網下申購細則與去年公佈的徵詢意見稿內容也出現了些許修訂。其中最引人矚目的一點就是:投資者網上網下無效申購的股份,承銷商不再必須全額包銷。
根據證監會定期公佈的IPO企業審核狀態表,截至2015年12月25日,已通過發審委審核的擬上市企業有76家。其中,滬市主機板企業32家,深市中小板企業12家,深市創業板企業3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