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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院股份:百名自然人關聯持股 改制涉國資流失

  • 發佈時間:2014-08-12 14:26:28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恒

  近期,江蘇省交通規劃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院股份”)于證監會披露了其招股説明書。該公司擬發行總數不超過2600萬股的股份,將於上交所上市。經過事業單位改制的交通院股份,如今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最大股東佔有的持股比例僅為7.08%。另外,改制之後的交通院股份,依然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般的聯繫,業務收入更是有大部分來自政府的給養。

  自然人關聯持股

  195名自然人股東讓交通院股份顯得過分龐大和繁瑣。

  如此之多的自然人股東是由交通院股份的企業改制而來。上世紀末的國有資産重組、改制大潮中,交通院股份的前身交通院也進入了改制的進程。根據自願的原則,交通院符合條件的219名職工參與了交通院的國有産權的認購。

  值得一提的是,交通院在職工參與認購方面出力不小。2005年8月12日、15日和9月21日,交通院職工群體分別向交通院的前身交通有限借款1,100.00萬元、1,248.00萬元以及464.47萬元。不僅如此,交通院的職工還利用其他的渠道多方籌款,並最終通過這一類似“管理層回購”的方式設立了交通院股份。

  但是,經過改制的交通院股份似然“元氣大傷”。2005年,交通院有限將其註冊資本由16,438.65萬元減至3200.00萬元。股東中出現的“夫妻檔”也讓交通院股份難以避免利益均沾的帽子。

  改制過程被調查

  然而,交通院股份最大的爭議來自其資産評估的時間跨度。

  記者經調查發現,2004年由富華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評估之後,交通院股份的凈資産為16438.65萬元。根據江蘇省財政廳的要求,改制期間,企業由經營利潤所得增加的凈資産需按規定上繳。財政部2005年批復的 《關於<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企[2005]12號),期間通過計提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付職工教育經費等扣除過程,凈資産中剩餘的部分,交通院股份需將共計2,509.96萬元的凈資産作為國有資産上繳財政。

  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江蘇省財政廳再次印發批文,該批文決議將交通院股份在企業改制期間的國家權益收益如是上繳國家財政,合計金額達4,302.47萬元。

  交通院股份在改制期間的國家權益收益

  為何兩次財政部門的批文會有大額的出入?交通院股份在招股説明書對此並沒有過多的解釋。輕描淡寫之外,交通院股份對其改制過程中的被調查也是閃爍其詞。2006年,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受賄局接到匿名舉報之後對交通院股份的改制行為進行了調查。並且在2006年11月與2007年3月分兩次對交通院出具了《扣押決定書》,累計扣繳金額1,350萬元。

  一個不容否定的事實是,被檢察院扣繳的資産同樣應當上繳國家財政。也正是在檢察院參與調查的基礎上,才有了2009年江蘇省交通廳委託進行的對交通院股份再一次的資産評估。令人意外的是,此後交通院股份違規改制的問題還在繼續熱化。其招股書(申報稿)稱,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又自交通院職工技協賬戶收繳1454.93萬元,這一收繳行為的起因、過程與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自交通院有限賬戶收繳1350萬元相同。這樣一來,交通院股份正將自己置於火山口,稍有不慎將會迎來猛烈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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