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披露年報的最後期限,暴風集團未能“交卷”。
當日晚間,暴風集團公告稱,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請到首席財務官和審計機構,無法在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根據規定,公司股票將於7月1日起停牌。深交所將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4月30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暫停公司股票上市。若被暫停上市後一個月內仍未能披露年度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將不能在創業板重新上市。
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暴風集團已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不符合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的條件。據悉,2019年9月1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及馮鑫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根據相關規定,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不得發行證券。由於上述情形的存在,公司不符合關於重組上市的規定。
回看暴風集團近一個多月的股價,可謂上演“過山車”。5月28日從1.47元開盤一路高走至6月4日2.57元收盤,累計漲幅達75%。此後重回下跌趨勢,以6月5日2.31元高點至6月30日1.48元收盤,暴風集團股價的區間跌幅達35.93%。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