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礦業6月3日晚間公告,公司控股股東西藏自治區礦業發展總公司(下稱“礦業總公司”)擬進行改制重組。改制重組後,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將由西藏自治區國資委變更為國務院國資委。
據西藏自治區國資委6月3日下發的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于5月22日作出的《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西藏自治區礦業發展總公司改制重組的批復》,礦業總公司擬由自治區國資委以礦業總公司截至2020年4月30日經評估的整體資産出資,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整體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
同時,中國寶武、日喀則城投、仲巴縣政府擬以現金形式對礦業總公司改制後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增資。增資後,中國寶武將持有改制後的礦業總公司47%股份,為第一大股東,自治區國資委、日喀則城投和仲巴縣政府分列股東榜第二至第四位。此外,改為有限責任公司後,礦業總公司擬作為中國寶武的一級子公司進行管理。
另據交易安排,為拉開礦業總公司大股東中國寶武(持股47%)和自治區國資委(持股46%)的持股差距,自治區國資委還將向仲巴縣政府無償劃轉2%股權,將持股比例降至44%。
資料顯示,中國寶武由原寶鋼集團和武漢鋼鐵(集團)公司聯合重組而成,並於2019年完成了對馬鋼集團的聯合重組。2019年,中國寶武實現鋼産量9522萬噸,營業總收入5566億元,利潤總額345.2億元,位列《財富》世界500強第149位。
公司同時提示,由於礦業總公司改制重組各參與方尚未簽署正式協議,且礦業總公司本次改制重組事項尚需經各參與方內部審議程式通過,並履行市場監管機構經營者集中審查及相關國資監管機構的批准等程式,故能否順利實施尚存在不確定性。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