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間,“夢潔股份跌停”登上微網志熱搜。就在一週前,夢潔股份因7個一字漲停而備受市場追捧。
搭上“直播帶貨”概念的夢潔家紡,股價和市值可謂一路“高歌猛進”。Wind資料顯示,自5月11日同薇婭所在的直播機構簽署合作協議以來,夢潔股份的股價也從每股4.8元,一度漲至10.12元,總市值在半個月內上漲近40億元。
作為網紅概念股,多次漲停背後,夢潔股份也收到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重點關注。公告披露,在股價暴漲期間,夢潔股份董事長前妻累計套現近億元。在問詢函披露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夢潔股份隨即跌停。截至5月26日收盤,夢潔股份每股報價7.72元,下跌3.62%。
董事長前妻套現近億元
5月22日晚,夢潔股份回復深交所關注函,對是否違反交易所相關規定、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情況等問題做出解釋説明。其中提到,2020年5月12日至18日期間,伍靜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合計減持公司股份1419.91萬股,持有公司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由14.03%變更為12.18%。按減持均價計算,套現9644.96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伍靜是夢潔股份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姜天武前妻。2017年1月,姜天武和伍靜公告離婚,伍靜當時分得夢潔股份1.27億股份,佔當時公司總股本的18.59%。
除此之外,夢潔股份的董事張愛純之子周瑜在5月14日減持7.7萬股;5月15日至21日,公司副總經理成艷及配偶張戩累計減持14.04萬股;此前,公司董事、結算中心總監伍偉在3月共減持44.1萬股。
Wind資料顯示,湖南夢潔家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81年,2010年在深圳中小企業板上市交易,總市值為59億元。2019年總營收為26.04億元,其中套件收入佔比39.43%,法定代表人為姜天武。公司主要從事家紡産品的設計、製造、銷售以及提供家居生活服務。
天眼查顯示,目前,董事長姜天武持股19.21%為夢潔股份第一大股東;伍靜在近日減持後持股12.18%,仍為公司第二大股東;董事李建偉持股8.11%為第三大股東。此外,夢潔股份旗下還擁有上海夢寐家紡、本舍商貿等22家參股控股子公司,擁有夢潔(MENDALE)、寐(MINE)等品牌。
“網紅概念股”能走多遠?
事實上,上市10年的夢潔股份,無論是從公司規模還是營收業績,都是“平平無奇”的狀態。
據歷年財報披露,2017年至2019年,夢潔家紡營收分別為19.34億元、23.08億元、26.04億元,同比增加33.69%、19.35%、12.80%,增速逐漸放慢;歸母凈利潤分別為0.51億元、0.84億元、0.85億元。對比羅萊生活、水星家紡、富安娜等家紡同行來説,夢潔股份尚有一定差距。
自2020年起,夢潔開始加碼直播電商領域。今年年初,夢潔簽約淘寶的頭部主播烈兒寶貝;3月夢潔在快手推出“原地逛街”直播;5月,夢潔與謙尋文化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通過“薇婭”直播間等平臺銷售公司産品,並按約定支付策劃費以及銷售佣金。
作為淘寶帶貨“一姐”,薇婭號稱擁有全網粉絲超4000萬,也曾實現1小時“帶貨”銷售過億元。而從夢潔股份在回復函中透露的資訊來看,7場直播累計銷售額僅為1281.37萬元。
其中2019年合作直播銷售公司産品3次,累計銷售金額469.25萬元,公司支付的費用為104.22萬元。另外,今年同合作直播銷售公司産品共4次,5月18日直播銷售公司産品因結算週期原因暫未結算,其他3次累計銷售金額為812.12萬元,佔公司2019年經審計營業收入的0.31%,公司支付的費用為213.24萬元,佔公司2019年經審計的行銷費用的0.30%。
另外,夢潔股份還在回復函中指出,夢潔與謙尋文化旗下的淘寶主播薇婭將在消費者反饋、産品銷售、薇婭肖像權、公益等方面開展合作。本次合同的簽訂,不會對公司的生産經營産生重大影響。
專家:品牌方不應過度依賴網紅帶貨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表示,夢潔股份作為家紡主業的龍頭企業,在尋找直播達人的時候更多考慮的是與消費者較為接近的網紅。從目前的高管減持情況看,公司與薇婭的合作意圖不在帶貨,某種程度上可以看成一種市值管理,或者是一種探索。
盤和林認為,對於家紡領域來説,直接面向終端客戶提供産品或服務較多,直播模式的優勢在於縮短了中間的流通環節,顧客直連製造工廠,跳過品牌方與代理方,同時消費者驅動生産,用戶先下單,工廠再生産,做到最大程度讓利給消費者又消除庫存頑疾。
“消費者在不同品類品牌産品進行選購,只認薇婭,不認夢潔。夢潔想借薇婭之手捆綁消費者,很難如願。如果終止合作,夢潔的銷量與股價可能‘自由落體’回到原點。從這方面來看,品牌方不應過度依賴網紅帶貨。”盤和林稱。
網際網路分析師丁道師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直播帶貨對於下沉市場的新品牌和區域化農特産品的上行和銷量作用非常大,這個模式能夠使其在與大品牌的差異化競爭中找到自己的特點,與用戶進行精準的對接。“雖然消費者可能為了主播購買商品,帶著某種去品牌化的傾向,但直播帶貨效果相比沒有請主播帶貨要好,對於預算充足的企業來説,可以請網紅主播,或者讓自己的員工直播,把直播帶貨做成一個常態化工作。”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