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控股股東和優選資本的糾紛,導致銀行賬戶被凍結,只是加加食品內部控制問題的冰山一角。今年2月,加加食品、控股股東及公司部分高管已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因為控股股東涉及糾紛,導致上市公司的5個銀行賬戶被凍結。然而,上市公司稱對擔保毫不知情,相關事項也從未經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就這樣,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加加食品,002650.SZ)被自己的控股股東“坑”了一把。
4月23日,加加食品公告稱,公司因涉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導致5個銀行賬戶被凍結,涉及金額1.53億元。
此次的銀行賬戶被凍結,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涉及法律糾紛有關。在公告披露後的次日,深交所向加加食品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就相關擔保事項作出説明,並詢問“是否存在故意延遲披露的情形,公司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等。
其實,因為控股股東違規佔用資金等問題,加加股份受累已久。2月12日,加加食品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事由正是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未及時披露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情況。
加加食品近一年股價走勢(元)
數據來源:Wind
公司稱對擔保“毫不知情”
加加食品銀行賬戶被凍結,與該公司實際控制人以及控股股東有著直接關聯。
根加加食品公告顯示,優選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優選資本)因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振、肖賽平及控股股東湖南卓越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卓越投資)的糾紛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提交了財産保全申請。公司因涉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導致5個銀行賬戶被凍結。
追溯事情源頭,或起始於卓越投資與優選資本在2017年簽訂的協議。
2017年6月20日,優選資本與卓越投資、浙銀協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簽署協議,成立深圳景鑫投資中心(有限合夥)。2018年7月,優選資本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振、肖賽平、控股股東卓越投資向景鑫投資合夥人返本金、收益。
據優選資本宣稱,加加食品曾于2017年6月20日簽署《公司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承諾為優選資本在《合夥協議》項下並購基金的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優選資本將加加食品列為共同被告。
不過,有意思的地方是,加加食品卻稱公司跟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沒有關係。
加加食品在公告中表示,“經核查,公司及公司董事會對簽署《公司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毫不知情”,並稱“上述事項未履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式,公司未發現與上述事項有關的用印審批流程及用印記錄,亦未發現留存的相關法律文件”,僅通過法院查詢到這份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
另外,在公告中,加加食品提到在2018年9月曾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利用上市公司違規融資及擔保事項進行了專項檢查。針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詢證函,優選資本明確表示“本基金與加加食品無直接關聯”。
因此,對於公司實控人的擔保一事,加加食品認為“該擔保事項未履行公司任何審議程式係無效擔保”,並表示鋻於上述事項已進入訴訟階段,但尚未結案,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就“未按規定披露與優選資本相關違規擔保、銀行賬戶被凍結”等事項,深交所曾于3月25日向加加食品下發過問詢函,要求其在4月1日前回復並對外披露。
截至目前,距離規定限期已經過了近一個月,加加食品仍未能回復。
同時,對於上市公司“毫不知情”的表態,在4月24日的關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加加食品説明公司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並結合查詢銀行賬戶資訊的具體時間與進展,説明直至近日才發現並披露大比例銀行存款被凍結的原因與合理性,以及“是否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是否存在故意延遲披露的情形”。
加加食品銀行賬戶被凍結情況
資料來源:加加食品公告
大股東違規佔用資金
因控股股東和優選資本的糾紛,導致銀行賬戶被凍結,只是加加食品內部控制問題的冰山一角。
今年2月12日,加加食品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加加食品存在多項違法事實: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未按規定披露與控股股東關聯方交易情況;未及時披露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情況。
根據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2月9日、2月11日,因迫於外部債務壓力,加加食品、湖南卓越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楊振指示加加食品財務人員,將加加食品2400萬元資金轉給其指定的自然人劉某渝,將3000萬元資金轉給加加食品控股股東湖南卓越控制的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兩筆轉賬金額合計5400萬元,在未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辦公會審議的情況下,竟然一路綠燈,經過財務總監簽字審批付款。並且在事項發生時,該公司也未通過臨時公告予以披露。
另外,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月30日,為向外部保理等機構融資或幫助湖南卓越對外借款提供質押,楊振指使加加食品財務人員收集公司出納保管的銀行U盾、密碼,公司財務副總監保管的復核U盾、密碼,交給湖南卓越財務總監蔡某珍。
隨後,蔡某珍指使湖南卓越會計使用U盾密碼,通過網上銀行向關聯方寧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寧夏玉蜜澱粉有限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合計金額6.988億元,向楊振指定的深圳市農耕世紀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2000萬元。
2017年11月,楊振使用加加食品的公章,以加加食品的名義為湖南卓越對外借款提供擔保,合計金額2.95億元。此舉未經加加食品董事會、監事會、經理辦公會審議,在事項發生時,該公司亦未通過臨時公告予以及時披露。
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如此無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和財務制度,給加加食品帶來不小的麻煩。因為上述事項,證監會湖南監管局分別對加加食品、湖南卓越、楊振等人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
從加加食品遭處罰以及此次銀行賬戶被凍結的緣由來看,該公司的內部控制在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面前形同虛設。但是,在日前公告的《2019年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中,加加食品卻表示“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