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市寶山區生態環境局對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港集團”,股票代碼:600018)羅涇分公司罰款5000元,其環境違法為非道路移動機械煙度超過規定限值。
經上海市寶山區生態環境局調查核實:2019年11月1日,上海市寶山區環境監測站至寶山區川念路888號依法對上港集團羅涇分公司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煙度進行監測。BJ2019Q0290號《測試報告》顯示,機械名:WD615.92C、號牌:1060機械煙度0.90(單位:m的負一次方),超過《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 36886-2018)規定的限值。
上述事實有以下證據證明:上海市寶山區生態環境局2019年11月9日現場檢查筆錄1份、2019年11月9日所攝現場照片3張、2019年11月11日對沈某的詢問筆錄1份、上海市寶山區環境監測站2019年11月6日BJ2019Q0290號《測試報告》1份。
上港集團羅涇分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該規定如下: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
上海市寶山區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作出上述罰款處罰。該規定如下:違反本法規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未按照規定加裝、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五千元的罰款。
2020年2月25日,上海市寶山區生態環境局就本次行政處罰送達了事先告知書。上港集團羅涇分公司在規定的時限內未進行陳述或申辯。處罰公示日期為2020年3月10日;文號:第2520200024號。
上港集團羅涇分公司成立於2005年7月15日,其總公司為上港集團。
官網顯示,上港集團(英語簡稱:“SIPG”)是上海港公共碼頭運營商,2006年10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成為全國首家整體上市的港口股份制企業。上港集團主營業務分四大板塊,即:集裝箱碼頭業務、散雜貨碼頭業務、港口物流業務和港口服務業務,目前已形成了包括碼頭裝卸、倉儲堆存、航運、陸運、代理等服務在內的港口物流産業鏈。
截至4月1日收盤,上港集團報4.38元,總市值為1015.01億元。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