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疫情影響的上市公司債務問題不斷顯現,尋求債務解決方案、緩解流動性危機成為不少復工企業的當務之急。
華昌達(300278.SZ)是一家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湖北轄區上市公司,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到期(含回售)兌付債券發行人出現原定資金調配計劃被打亂等現實問題,深交所近日幫助華昌達推出交易所市場首單債券置換業務,幫助上市公司解決債券潛在兌付風險。
除債券置換外,深交所近期已推出上市期間債券交易方式調整、特定債券轉讓、回售撤銷和轉售、債券購回等風險防控或處置機制措施,不斷優化債券風險出清和處置交易機制。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表示,將繼續按照證監會統一部署,總結債券置換業務試點實踐經驗,逐步完善債務管理制度體系,持續推動企業有序化解和處置債券兌付風險,切實承擔起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職責,堅決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債券購回的市場實踐
在境外市場,債務管理是指債券發行人通過多種方式主動管理負債結構,以達到優化資産負債表、降低財務成本及緩釋風險的目的。從境外實踐看,債務管理是債券發行人常用工具,通常情況下,發行人會同時使用多種方式,提高企業執行負債管理效率。
債務管理工具包括債券購回、債券置換、同意徵求等方式。其中,債券購回是指發行人在自身債券估值低於面值的情況下,以市價購回自身債券,實現債務打折。
2019年8月起,市場機構開始出現一些自發實踐,8月27日未名生物發佈公告表示,將通過深交所綜合協議平臺大宗交易以不超過1億元自有資金折價購回其發行的部分流通債券“17未名債”,成為國內首例發行人在二級市場公開回購債券。
未名生物的市場嘗試也在不斷推進監管相關制度邊界的厘清。2019年12月,滬深交易所發佈了《公司債券發行人債券購回業務監管問答》,明確債券發行人可以通過要約方式開展債券購回,規定了禁止開展債券購回的情形,同時重點強調防範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等問題,進一步規範了債券發行人購回行為。
2020年3月12日,未名生物按照《監管問答》要求,再次啟動債券購回操作,發佈公告擬對其發行的“17未名債”實施要約購回。根據董事會決議之日前120個交易日二級市場均價情況,公告約定購回價格為81.26元/張,購回總額不超過4億元流通債券。3月19日要約期結束,債券持有人接受購回要約金額8000萬元。
發行人表示,實施債券購回後,公司可以靈活調整存續債務規模,同時穩定“17未名債”的二級市場價格。自公司發佈實施債券購回公告之日起,“17未名債”二級市場價格穩定在82元/張以上,提振了市場對企業的信心。市場機構表示,債券購回可以滿足債券持有人交易退出和流動性管理需求。
債券置換第一單
如果説債券購回更多來自市場自下而上的嘗試,那麼債券置換這一債券管理工具的實踐則來自於監管層面的主動推進。
債券置換是指發行人通過公開要約,向標的債券持有人發行新債券,用於置換舊債。當發行人流動性緊張時,債券置換就成為一種可行的債務管理方式,同時,該方式充分尊重投資人自主選擇權,更易於被投資者接受。
新冠肺炎疫情對上市公司的影響還在不斷持續,尤其是對停工兩個月余的湖北上市公司來説,解渴資金流動性迫在眉睫。為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支援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産的功能作用,深交所推動湖北轄區上市公司華昌達智慧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試點交易所市場首單債券置換業務。
華昌達在深交所存續期公募債券“17華昌01”(債券代碼:112508),債券餘額2.39億元,應于2020年3月23日到期兌付,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新投”)承擔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受託管理人為東方花旗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花旗證券”)。
然而,發行人因受行業因素影響,經營環境惡化,銀行授信規模萎縮,經營業績下滑,同時疊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籌集償債資金出現困難。為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發行人向深交所申請以公司債券置換“17華昌01”到期本金。
在東方花旗證券、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高新投積極配合及深交所大力支援下,發行人于3月18日向“17華昌01”持有人發出要約,置換公司債券期限為1年,票面利率與“17華昌01”保持一致(8.5%),以面值1:1等比例置換,高新投繼續履行擔保責任。最終,2家機構接受要約,成功置換金額1.55億元,佔“17華昌01”餘額64.85%。
3月23日,發行人順利兌付“17華昌01”全部利息及剩餘未接受置換要約部分債券本金,合計約1.039億元。
發行人表示,實施債券置換有利於公司合理安排現金流,緩解當前債務壓力,給予公司足夠時間復工復産;相關參與機構表示,債券置換較之於單純的展期,是更貼合市場化的行為,在公平、透明、自主協商原則下充分尊重了債券持有人意願,使得債券持有人參與更加積極。
有市場人士指出,債券置換因其機制靈活性和高效性,已成為中資發債企業在境外常用的債務管理工具之一,此次交易所市場試點成功,進一步完善了境內債券市場信用風險化解機制,為發行人和債券持有人提供了有效化解債務困境的新方法。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