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深交所向江蘇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中超控股)下發關注函,針對中超控股以1.7億元收購一家公司51%股權又擬以1.4億元出售一事,深交所要求説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1月17日晚間,中超控股披露關於擬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權的公告。公告稱,公司擬將持有的無錫市恒匯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匯電纜”)51%股權轉讓給蔣建強、儲美亞,交易價格以不低於14000萬元,且不得低於基準日評估值的60%確定,實際價格參照恒匯電纜全部股權評估值(評估基準日為2019年12月31日)的51%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確認。其中,蔣建強受讓公司所持有的恒匯電纜26%股權,儲美亞受讓公司所持有的的恒匯電纜25%股權。
此後,中超控股收到深交所問詢函,問詢函要求公司請結合恒匯電纜經營情況、公司財務狀況、交易對手方履約能力、本次交易協商過程等因素,具體説明于資産評估前確認折價出售盈利子公司的原因及“不低於60%”的確認依據。
3月18日晚間,中超控股回復上述問詢函稱,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公司將持有恒匯電纜51%的股權以14085.00萬元轉讓給蔣建強、儲美亞:其中,蔣建強受讓26%,股權轉讓款為7180.59萬元;儲美亞受讓25%,股權轉讓款為6904.41萬元。
根據回復公告,蔣建強、儲美亞有多項資金來源:2016年12月29日前中超控股收購恒匯電纜51%股權時向蔣建強、儲美亞支付股權轉讓款17204.91萬元;截至2020年3月10日蔣建強、儲美亞已籌集好現金9121.30萬元,其中蔣建強4037.65萬元,儲美亞5083.65萬元;多家公司向蔣建強、儲美亞支付的現金及分紅。
中超控股表示,由於公司資金壓力大、恒匯電纜近三年來業績持續下滑且其銀行貸款基本靠公司擔保解決等原因,公司決定折價出售持有的恒匯電纜股權。
對於中超控股折價出售股權一事,今日(19日),深交所向中超控股下發關注函。關注函指出,公司前期收購恒匯電纜51%股權時向蔣建強、儲美亞支付股權轉讓款17204.91萬元,本次以14085.00萬元將恒匯電纜51%股權出售給蔣建強、儲美亞。關注函要求公司説明多項問題:
核查並以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判斷蔣建強、儲美亞與公司自收購恒匯電纜時歷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是否存在關聯關係、資金往來或其他利益關係;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公司董監高、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與蔣建強、儲美亞存在其他協議、安排或意向;
核查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其他交易安排;
請公司獨立董事、律師就上述事項進行核查併發表明確意見;
公司認為應予説明的其他事項。
深交所要求公司在 2020年3月26日前報送有關説明材料並對外披露,同時抄報江蘇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資料顯示,中超控股成立於1996年,是江蘇中超集團控股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電線電纜研發、生産、銷售和服務的公司。2月28日晚間,中超控股披露2019年度業績快報,業績快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74.15億元,同比減少2.90%;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29億元,同比減少601.67%。此外,基本每股收益-0.338元,同比減少602.23%。總資産64.41億元,同比減少21.1%。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