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網站昨日公佈對深大通拒絕阻礙證券執法案作出行政處罰的消息,2019年11月,證監會公佈對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深大通,股票代碼:000038.SZ)拒絕阻礙證券執法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深大通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在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6月5日期間,證監會檢查、調查人員多次前往深大通辦公場所進行調查,深大通及相關人員存在拒絕簽收調查通知書,拒絕接受詢問,拒絕在詢問筆錄上簽字,拒絕提供會議記錄等相關文件資料,強行闖入詢問場所阻斷詢問,強行帶離正在接受詢問的人員,辱罵、威脅檢查、調查人員等拒絕、阻礙檢查、調查的行為。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監事會會議記錄等文件資料作為公司重要檔案,深大通應當予以妥善保存並如實向檢查、調查人員提供,但截至調查結束,深大通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此外,深大通還存在擅自轉移、隱瞞存有周例會文件資料等重要證據的電子設備的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證監會對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