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今日公佈的中小板關注函(〔2020〕第167號)顯示,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野紡織”,002087.SZ)近期股價漲幅較大,分別於2020年3月3日、3月6日連續兩次達到股價異常波動標準。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對此高度關注,並請新野紡織就以下事項進行自查並做出書面説明:
1、2020年3月3日,新野紡織披露《關於投資建設高檔紡熔複合非織造布項目的公告》,擬投資建設高檔紡熔複合非織造布生産線,用於生産衛生、醫療、工業防護類産品。新野紡織應説明:
(1)具體説明計劃生産的産品及實際用途、建設週期、預計投産時間,是否具備規模化生産能力以及上述生産線是否與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並補充説明生産該産品的主要生産要素,當前原材料供應是否構成産品投産的關鍵因素。
(2)除《項目備案確認書》以外,生産所需産品是否應具備其他資質,如是,説明公司獲取相關資質的計劃及預計獲得時間。
(3)截至目前相關生産線的在手訂單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産品用途、數量、總價、交付期限等。
(4)新野紡織公告稱,項目建成後預計年産高檔紡熔複合非織造布2.5萬噸,年均可實現銷售收入4.25億元,利潤總額3190萬元。新野紡織應具體説明上述數據的測算依據。
2、新野紡織近期接待機構和個人投資者調研情況,並自查是否通過非資訊披露渠道向調研機構和個人透露內幕資訊,是否存在違反公平披露原則的事項。
3、新野紡織應自查並説明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最近六個月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並説明未來六個月內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持股5%以上股東是否存在減持計劃。
4、新野紡織認為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新野紡織就上述事項作出書面説明,在2020年3月12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並對外披露,同時抄報河南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新野紡織成立於1996年12月20日,註冊資本8.17億元,魏學柱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于2006年11月30日在深交所掛牌,截至2019年9月30日,新野縣財政局為第一大股東,持股2.23億股,持股比例27.3%。
據3月3日新野紡織公佈的《關於投資建設高檔紡熔複合非織造布項目的公告》顯示,本項目為投資建設兩條高檔紡熔複合非織造布生産線,採用當今國際先進的紡熔複合非織造布技術,開發生産衛生、醫療、工業防護、環境保護類産品。紡熔複合非織造布為紡織工業最有發展前途的高新技術産品,細旦紡絲、高産低耗、多功能複合化技術是國際紡熔非織造布技術發展的趨勢,具有強勁的生命力和競爭力。項目共需廠房面積7200平方米,利用企業現有空余廠房進行建設。項目總投資1.2億元,建設期6個月。項目建成後預計年産高檔紡熔複合非織造布2.5萬噸,年均可實現銷售收入4.25億元,利潤總額3190萬元。
經查詢,紡熔複合非織造布包括SMS、SMMS、SSMMS等品種,SMMS非織造布主要用於生産高檔醫療衛生材料,如一次性口罩、防護服、手術衣、手術洞巾、衛生巾、紙尿褲等産品。
今日,新野紡織收報6.64元,這也是其自3日以來連續第5個交易日漲停。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中小板關注函【2020】第167號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你公司近期股價漲幅較大,分別於2020年3月3日、3月6日連續兩次達到股價異常波動標準。我部對此高度關注,請你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自查並做出書面説明:
1、2020年3月3日,公司披露《關於投資建設高檔紡熔複合非織造布項目的公告》,擬投資建設高檔紡熔複合非織造布生産線,用於生産衛生、醫療、工業防護類産品。請你公司:
(1)具體説明計劃生産的産品及實際用途、建設週期、預計投産時間,是否具備規模化生産能力以及上述生産線是否與你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並補充説明生産該産品的主要生産要素,當前原材料供應是否構成産品投産的關鍵因素。
(2)除《項目備案確認書》以外,生産所需産品是否應具備其他資質,如是,説明你公司獲取相關資質的計劃及預計獲得時間。
(3)截至目前相關生産線的在手訂單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産品用途、數量、總價、交付期限等。
(4)公告稱,項目建成後預計年産高檔紡熔複合非織造布2.5萬噸,年均可實現銷售收入42,500萬元,利潤總額3,190萬元。請你公司具體説明上述數據的測算依據。
2、你公司近期接待機構和個人投資者調研情況,並自查是否通過非資訊披露渠道向調研機構和個人透露內幕資訊,是否存在違反公平披露原則的事項。
3、請自查並説明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最近六個月買賣你公司股票的情況,並説明未來六個月內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持股5%以上股東是否存在減持計劃。
4、你公司認為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請你公司就上述事項作出書面説明,在2020年3月12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報河南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等規定,誠實守信,規範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3月9日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