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一處礦山,毀一片草原,損一方生態。”這是中央環保督察組2018年環境督察期間給內蒙古霍林河露天煤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露天煤業”,002128.SZ)寫下的評語。
2020年2月13日,國家電投集團旗下的上市公司露天煤業發佈公告稱,公司已收到《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以下簡稱《裁定書》),《裁定書》披露,露天煤業與通遼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22日達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有效。
露天煤業方面稱,將按照《裁定書》要求,在兩個月內將除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外的賠償款約0.3億元和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費用35萬元,一次性匯入通遼市人民政府資金賬戶。另外,露天煤業稱,公司2018年至2020年預計投入2.61億元用於復墾綠化。也就是説,此次露天煤業將付出約3億元的資金償還環保欠賬。
“復墾綠化的資金主要是自籌,《裁定書》的執行會對當期的生産經營造成影響,但是對公司整個生産經營不會産生重大影響。”露天煤業一位高管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這些基本都是長期以來的歷史欠賬。粗放型開採以前在露天煤礦很普遍,但是隨著企業環保意識加強,將告別粗放型開發,同時會增設環境治理費用。
環保欠賬追溯
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就曾指出,露天煤業共佔用、損毀草原面積67400畝,持續的礦山開採在草原上留下兩處深度超過百米、總面積超過50平方公里的巨型大坑。
曾經年利潤數億元,但是復墾噸煤投入卻不足5分錢。露天煤業的環保欠賬由來已久。
此次露天煤業之所以付出近3億元的代價,復墾以及繳納罰款和環境損害鑒定,是基於2018年6月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的檢查認定。
2018年6月26日,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對露天煤業進行現場檢查,並於當年7月7日對外發佈通報,嚴肅指出霍林河露天煤礦破壞草原生態突出,恢復治理工作嚴重滯後,責任部門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露天煤業作為我國五大露天煤礦之一,礦産資源豐富。其中,南露天礦産能1800萬噸/年,北露天礦産能1000萬噸/年。然而長期以來卻環保意識缺失,對環境破壞尤為嚴重。
事實上,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就曾指出,露天煤業共佔用、損毀草原面積67400畝,持續的礦山開採在草原上留下兩處深度超過百米、總面積超過50平方公里的巨型大坑,現場所見,生態破壞情況觸目驚心。
另外,在中央環保督察組第一輪督察時,認為內蒙古自治區多年來礦産資源開發利用粗放,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開一處礦山、毀一片草原、損一方生態”現象十分突出,到2015年,礦山破壞土地面積累積達1835平方公里。
“環保治理不是一句話,那是實打實的需要有資金支援;當時幾乎所有的露天礦對環境沒有什麼保護意識。”內蒙古一位政府人士向記者表示,在2015年1月1日新環保法實施之前,央企都是比較強勢的,一般都是企業自行安排資金進行治理,即便有環境破壞等問題,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管理不到位,有的政府部門甚至還有意包庇企業的違法行為。
“在中央環保督察組督察時,霍林郭勒市國土局就曾虛報治理數據,導致提供的材料嚴重失實,被督察組點名批評。”上述政府人士告訴記者,第一次國土局給督察組報的數據是南、北露天礦完成治理面積為32700畝,後經督察組詢問,數據縮水至20760畝。
中央環保督察組的意見事實上也佐證了上市政府人士的説法。中央環保督察組曾指出,2013年以來,露天煤業佔用、損毀土地面積迅速擴大,增加幅度達到14000畝,但6年來復墾資金僅有419萬元,復墾面積僅為1483畝。其中,2017年北露天礦煤炭産量高達999萬噸,復墾資金僅10萬元,噸煤投入僅0.01元;南露天礦煤炭産量高達1799萬噸,復墾資金僅85萬元,噸煤投入不到0.05元。然而,在此期間,露天煤業的業績每年都能有數億元的利潤。
告別粗放型發展
霍林郭勒市一位政府人士向記者表示,在2019年,市裏就已經確立了“一年大變樣,三年徹底整改”的工作目標,在環保上實現還清舊賬,不欠新賬。
曾經在內蒙古經銷煤炭的張華(化名)向記者表示,礦山基本都是按照“邊開採、邊治理、邊恢復”的原則,實現生産礦山治理與破壞平衡,但是很多企業都是破壞的多,治理的少,更談不上恢復了。曾經數萬畝的草原被破壞,就是粗放型發展帶來的後果。
據張華介紹,因為露天煤礦要大量的用地,所以對於露天煤礦來説,國土部門是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工作的主要監管單位。但是在2015年之前,有的監管單位工作並不到位,如通遼及霍林郭勒市國土部門2014年已發現露天煤業南、北露天礦採礦規模由1500萬噸/年增加至2800萬噸/年(南礦1800萬噸/年,北礦1000萬噸/年)。然而,對該礦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仍按照原有能力1500萬噸/年進行監督管理,導致礦山生態恢復保證金無法足額徵收,礦區恢復治理面積嚴重不足。
“以前主要是環保意識薄弱,現在我們已經在著手整改了。”霍林郭勒市一位政府人士向記者表示,在2019年,市裏就已經確立了“一年大變樣,三年徹底整改”的工作目標,在環保上實現還清舊賬,不欠新賬。
該人士向記者透露,自2018年起,霍林河露天礦按照2018年不低於5元/噸、今後每年不低於2元/噸的標準提取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費用,2018年存入1.4億元、2019年存入6014萬元。其他煤礦企業按照不低於2元/噸的標準、非煤礦山企業按照不低於1元/噸的標準提取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費用。這些資金就都用於礦業治理以及環境恢復。
依據中央環保督察組要求,督察整改期限為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那麼,露天煤業是否已經完成了整改?對此,該政府人士表示,每年都有綠化種植,整形、覆蓋土地,至於是否已經完成整改要諮詢露天煤業。
對此,露天煤業方面稱,公司2018年至2020年預計投入2.61億元用於復墾綠化,有可能也會根據政府的要求增加環保治理的投入,如果有變化,公司會及時公佈,具體以公告為主。
公開資料顯示,露天煤業隸屬於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而後者是中國電力投資集團的子公司。2015年,中國電力投資集團與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合併重組成立了國家電投集團。
那麼,國家電投集團對露天煤業環保欠賬是否有應對措施?“首先露天煤業的控股股東是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至於露天煤業的環境破壞問題,基本上都是歷史欠賬,不過具體的還需要與露天煤業聯繫。”一位國家電投的人士向記者表示,國家電投會履行好生態環境治理的責任。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