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發佈的對天澤資訊産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澤資訊”,300209.SZ)股東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6號)顯示,2016年6月7日至2019年6月12日,因天澤資訊回購股份、發行股份等原因,陳進持有的天澤信息股份佔其總股本的比例由12.28%稀釋至8.55%,持股比例減少3.73%。2019年11月4日至15日,陳進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的方式賣出天澤信息股份896.01萬股,持股比例減少2.14%,持股比例變動累計達到5.87%。陳進在持股比例變動達到5%時,沒有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也沒有停止賣出天澤信息股份,直至2019年12月28日才披露了《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陳進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11.8.1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4.1.2條的規定。請陳進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發佈的對天澤資訊股東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7號)顯示,劉智輝、李前進、南京安盟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夥)作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天澤資訊5%以上股份。2016年6月3日至2019年12月26日期間,劉智輝、李前進、南京安盟股權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由14.02%降低至7.88%,變動比例為6.14%,其中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減持1.76%,因劉智輝、李前進、南京安盟股權投資企業所持股份被回購登出減少0.43%,因天澤資訊發行股份、回購股份等被動稀釋3.95%。
劉智輝、李前進、南京安盟股權投資企業在持股比例累計變動達到5%時,沒有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沒有停止賣出天澤信息股份,直至2019年12月28日才披露了《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劉智輝、李前進、南京安盟股權投資企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11.8.1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4.1.2條的規定。請劉智輝、李前進、南京安盟股權投資企業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天澤資訊前身江蘇天澤成立於2000年5月25日。2009年8月21日,經江蘇天澤股東會審議同意,以截至2009年7月31日經審計的凈資産9002.69萬元為基數折合股本6000萬元,剩餘金額計入資本公積,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稱由"江蘇天澤資訊産業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天澤資訊産業股份有限公司"。自2011年6月23日起啟用新的公司名稱。
截至2019年9月30日,陳進持有天澤資訊3586.16萬股,持股比例為8.41%,為第三大股東。 劉智輝持有天澤資訊2770.58 萬股,持股比例為6.5%,為第五大股東。此外,在主要流通股股東中,李前進持有天澤資訊508.06萬股流通股,佔比1.926%,南京安盟股權投資企業持有天澤資訊394.76萬股流通股,佔比1.497%。
2019年12月28日天澤資訊披露了2份《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一)》稱,劉智輝係安盟投資的實際控制人,根據劉智輝、李前進與安盟投資簽署的《一致行動協議》,劉智輝、李前進與安盟投資屬於一致行動人。本次權益變動前,資訊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為14.02%,本次權益變動後,合計持股比例為7.88%,變動比例合計達到6.14%。截止本報告簽署之日,資訊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3305.00股(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累計質押股份3160.58萬股,佔其合計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5.63%,佔公司現有總股本(4.26億股)的7.42%,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戶中股份數量後的公司總股本(4.20億股)的7.53%。其中,劉智輝持有公司股份2770.58萬股,質押股份2770.58萬股;李前進持有公司股份139.65萬股,質押股份0股;安盟投資持有股份394.76萬股,質押股份390萬股。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二)》稱,本次權益變動前,資訊披露義務人陳進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為12.28%,本次權益變動後,合計持股比例為6.41%,變動比例合計達到5.87%。截止本報告簽署之日,資訊披露義務人持有公司股份2690.14萬股(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5251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份2689.62萬股(高管鎖定股)),累計質押股份2689.27萬股,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9.97%,佔公司現有總股本(4.26億股)的6.31%,佔剔除回購專用賬戶中股份數量後的公司總股本(4.20億股)的6.41%。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産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佈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2.1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發佈的細則、指引和通知等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資訊,並保證所披露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1.8.1條規定: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 5%以上 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涉及《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收購或者股份權益變動情形的,該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的規定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並及時通知公司發佈提示性公告。公司應當在知悉上述收購或者股份權益變動時,及時對外發佈公告。
《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4.1.2條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嚴格按照《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及時報告和公告其收購及股份權益變動等資訊,並保證披露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天澤資訊産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陳進的監管函
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6號
陳進:
2016年6月7日至2019年6月12日,因天澤資訊産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澤資訊”)回購股份、發行股份等原因,你持有的天澤信息股份佔其總股本的比例由12.28%稀釋至8.55%,持股比例減少3.73%。2019年11月4日至15日,你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的方式賣出天澤信息股份896.01萬股,持股比例減少2.14%,持股比例變動累計達到5.87%。你在持股比例變動達到5%時,沒有及時向我所提交書面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也沒有停止賣出天澤信 息股份,直至 2019 年12月28日才披露了《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11.8.1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4.1.2條的規定。請你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東買賣股票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0日
關於對天澤資訊産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劉智輝、李前進、南京安盟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夥)的監管函
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7號
劉智輝、李前進、南京安盟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你們作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天澤資訊産業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天澤資訊”) 5%以上股份。2016年6月3日至 2019 年12月26日期間,你們的持股比例由14.02%降低至 7.88%,變動比例為 6.14%,其中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減持1.76%,因你們所持股 份被回購登出減少 0.43%,因天澤資訊發行股份、回購股份等被動稀釋3.95%。你們在持股比例累計變動達到 5%時,沒有及時向我所提 交書面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沒有停 止賣出天澤信息股份,直至2019年12月28日才披露了《簡式權益 變動報告書》。
你們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11.8.1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4.1.2條的規定。請你們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我部提醒你們:上市公司股東買賣股票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0日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