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早間,深交所向新文化下發關注函,要求説明公司是否具備為李佳琦提供客戶及整合行銷方案的能力等。
來源:深交所
深交所介紹,1月15日,新文化披露《關於公司與美腕(上海)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公司擬為美腕(上海)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美腕科技”)旗下藝人李佳琦提供客戶及整合行銷方案。
二級市場上,受該消息刺激,16日早間,新文化一字漲停,報價5.79元,總市值46.68億元。
對此,深交所要求新文化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核查並作出説明:
第一,結合公司的主營業務、人員配備、相關業務資質、已有成功案例等情況,詳細説明公司是否具備為李佳琦提供客戶及整合行銷方案的能力,美腕科技與公司開展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戶及整合行銷方案的具體內容,雙方計劃開展合作的具體時間表,對公司業務經營和財務業績的實際影響。
第二,除上述協議外,公司自2019年10月份以來已披露4份合作框架協議,進一步説明簽署前述協議的背景、過程、原因及合理性,截至目前的實際進展情況,相關資訊披露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
第三,結合上述問題的回復、本次框架協議的可執行性及對公司的實際影響等,核實説明公司是否存在炒作公司股價的動機,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風險。
第四,詳細説明前述協議的簽署過程,對參與協議籌劃、簽署的相關人員的股票買賣情況進行自查,並向我部報備相關內幕資訊知情人資訊。
第五,公司認為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深交所要求,新文化在1月17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創業板公司管理部,並抄送上海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深交所還提醒,創業板上市公司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並保證所披露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含有任何宣傳、廣告、恭維或者誇大等性質的詞句,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開資料顯示,美腕科技成立於2014年12月,創始人為戚振波,是一家網紅、藝人以及模特的線上服務平臺。號稱“口紅一哥”的李佳琦為美腕科技旗下藝人。
據數據寶公佈的統計數據,2019年李佳琦賺了將近2億元,火遍全球的李子柒賺了1.6億。參考2018年A股上市公司凈利潤指標,2123家公司凈利不及李子柒。也就是説,A股公司中有六成以上盈利能力不及一名網紅。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