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千山藥機發佈公告稱收到深交所關於對湖南千山制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深交所主要關注近日千山藥機披露的兩個事項,兩事項涉及金額共2.96億元。
1月2日晚間,千山藥機披露了《關於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稱公司與衡陽市人民政府簽訂了《衡陽市人民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涉及金額1.5億元;與國藥控股湖南有限公司簽訂了《高血壓基因檢測試劑盒購銷合同》(以下簡稱《購銷合同》),涉及金額1.46億元。
對此,深交所表示高度關注,要求千山藥機説明公司是否參與相應招投標活動,是否存在資訊披露滯後情形;説明簽訂《框架協議》及《購銷合同》對公司 2019年凈利潤的影響,是否存在年末突擊交易情形等情況。
具體要求千山藥機補充説明並披露以下事項:
1.根據《框架協議》及《購銷合同》確定的合同金額,公司是否需履行相應審議程式,如否,補充説明具體理由;衡陽市人民政府向公司購買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公司是否參與相應招投標活動,是否存在資訊披露滯後情形,並補充説明公司與國藥湖南有限公司簽訂《購銷合同》的原因。
2.根據《公告》,公司已完成交貨。(1)補充説明交貨時間、交貨主體、在完成交貨後才簽署相關協議是否符合正常商業邏輯,如否,補充説明原因,並報備交貨憑證。(2)補充説明相應的會計處理,簽訂《框架協議》及《購銷合同》對公司2019年凈利潤的影響,是否存在年末突擊交易情形。
3.公司與衡陽市人民政府簽訂《框架協議》後是否將繼續簽訂正式協議並明確付款時間,如是,補充説明需履行的審批或審議程式。
千山藥機或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2019年12月2日晚間,千山藥機公佈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由於2015-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2017年未對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披露等多項問題,千山藥機擬被予以頂格處罰60萬元,其他相關人員合計擬被處罰260萬元。
根據告知書認定事實,上市公司2015年-2018年連續4年凈利潤實際為負,觸及深交所關於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相關條例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根據深交所相關規定,創業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請。因此,千山藥機如被依法依規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將永遠在A股謝幕。
經查明,千山藥機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一、2015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一)違規確認與華冠花炮的設備銷售收入;(二)虛構客戶銷售回款、虛減壞賬準備、虛增利潤
二、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一)未如實對解除與太平洋證券的應收賬款保理業務進行會計處理,虛減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虛增利潤;(二)虛增銷售收入、虛增利潤;(三)虛增在建工程;(四)虛減壞賬準備、虛增利潤
三、2017年未按規定對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履行臨時報告義務
公開資訊顯示,千山藥機,2002年成立,2011年登陸A股。千山藥機的主營業務為從事制藥機械及其他包裝機械等智慧裝備、醫療器械、醫藥包材産品的研發、生産和銷售,以及圍繞慢病精準管理開展一系列醫療服務。2019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47億元,同比下降15.83%;實現歸母凈利潤-4.73億元,同比下降17.28%,虧損進一步擴大。因為連續兩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且2018年末審計凈資産為負值,千山藥機在2019年5月即被暫停上市。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