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對於輝豐股份(002496.SZ)而言,依然是多事之秋。繼信披違規、車間停産、業績連虧後,公司1月1日晚間公告稱,因犯污染環境罪,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原副總經理因季自華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此外,公司多位員工也被判刑。
輝豐股份環保案件起源於2018年4月,當時公司被生態環境部通報,稱公司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規轉移和貯存危險廢物、長期偷排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水以及治污設施不正常運作,違法違規問題嚴重。此外,輝豐公司為應對督察組現場檢查還臨時編造危險廢物管理臺賬,並提供虛假報表。
同時被罰的子公司江蘇科菲特生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被舉報稱廠內挖掘出違法填埋的農藥殘渣等危險廢物50余噸。此外,華通化學、致誠化工、鹽城明進奈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均存在重大環保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發生期間涵蓋2016年、2017年上半年。
今年3月16日,東臺市人民檢察院以東檢刑檢刑訴[2019]87號起訴書指控被告單位江蘇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季自華等工作人員犯污染環境罪,于2019年3月16日向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根據案件判決情況,被告單位輝豐股份犯污染環境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子公司科菲特判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儘管公司表示案件對公司的利潤不會造成重大影響,不過從公司近年來經營狀況來看,該説法難有説服性。
而除了因環保問題屢受行政處罰外,公司在信披方面同樣存在違規行為。經調查,輝豐股份兩年累計虛增收入15億,其中2016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3.01億元,虛增營業成本2.99億元;2017年一季報虛增營業收入6.86億元,虛增營業成本6.78億元;2017年半年報虛增營業收入10.75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0.62億元;2017年三季報虛增營業收入12.39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2.23億元。
對此,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輝豐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六十萬元頂格罰款;同時對其他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相應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自2019年4月18日對已復産的原藥合成車間進行臨時停産後,原藥合成車間至今未恢復生産。根據披露的進展公告顯示,停産車間及子公司2018年實現收入佔當年合併收入的比例為43.53%。
對於停産車間復産進度等問題,財聯社記者聯繫上市公司董秘辦,不過未取得聯繫。而在停産風波等影響下,輝豐股份2019年以來業績大幅虧損,扭虧困難。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9.88億元,同比下滑57.76%,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1.9億元。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43億元,同比下降64.8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1.17億元,同比下降62.00%。
從公司此前發佈的業績預告來看,輝豐股份2019年預計將實現凈虧損1-2億元。由於公司2018年已經産生5.47億元虧損,2019年如果繼續虧損,公司將存在被暫停上市的風險。
(責任編輯: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