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正是各上市公司衝刺業績之時,也有上市公司因為資訊披露違規行為遭受證監會正式處罰,輝豐股份、寧波中百就在此列。律師提醒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積極索賠訴訟。
輝豐股份三項信披違規
據江蘇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輝豐股份 002496)公告,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江蘇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距其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僅過去20余天,輝豐股份因信披違規正式被證監會處罰。
公告顯示,輝豐股份涉及虛增營收、隱瞞環保處罰、高管被刑拘披露不準確等三項信披違規事項。輝豐股份在2016年和2017年多個定期報告中虛增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收入,同時,輝豐股份隱瞞名下子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因涉及環保違法行為被多次行政處罰的情況。針對上述違法行為,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輝豐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並對其他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北京市寶盈(南京)律師事務所雷律師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隨著處罰塵埃落定,受損投資者索賠案件已進入立案階段,凡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4日期間買入,並在2018年4月25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向輝豐股份提出索賠請求,請致電17512556768諮詢登記。
寧波中百前高管違規操作
寧波中百(600857)前不久也收到了證監會《處罰決定書》。據公告, 2013年工大首創(現寧波中百)為關聯方天津市九策高科技産業園有限公司提供保證擔保,涉及擔保金額為公司前一年凈資産的179.87%,2013年至2016年4月11日,公司實控人龔東升違規出具《擔保函》後未告知董事會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關擔保事項,致使寧波中百未按規定在臨時報告和定期報告中披露為關聯方天津九策向中建四局出具《擔保函》的事項,導致寧波中百2013年至2015年年度報告中存在重大遺漏,為此寧波中百遭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根據寧波中百違法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2013年4月16日-2016年4月20日期間買入,並在2016年4月21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以向寧波中百提起索賠。雷律師表示,維權宜早不宜晚,此類案件本就訴訟週期較長,現在起訴可儘早拿到賠償款,投資者可致電17512556768進行登記。
具體可以賠償哪些費用?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被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
(責任編輯:李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