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近日公佈的外匯行政處罰資訊(上海匯管罰字[2019]3162190801號)顯示,上海索魯馨自動化有限公司存在未及時就中外方股東變更辦理變更登記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項,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人民幣10萬元的罰款。
中國經濟網查詢發現,上海索魯馨自動化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為上海愛仕達機器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00%,第二大股東為香港索魯馨自動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00%。上海愛仕達機器人有限公司為愛仕達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愛仕達”,002403.SZ)全資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
(二)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提交有效單證或者提交的單證不真實的;
(四)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
(五)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的;
(六)拒絕、阻礙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的。
以下為處罰原文: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