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通化金馬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部分股權被司法凍結,原因是實際控制人與債權人就債務的違約金、罰息的處理意見方面未能達成一致。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系統顯示,控股股東北京晉商及其一致行動人蘇州晉商聯盟陸號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晉商陸號”)、 蘇州晉商聯盟柒號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晉商柒號”)持有的通化金馬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
截至目前,控股股東北京晉商及其一致行動人晉商陸號、晉商柒號合計持有公司股份2.89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9.88%。上述股份累計質押股份2.88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9.80%,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75%。
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本次被司法凍結情況 來源:公司公告
公開資料顯示,本次北京晉商及其一致行動人晉商陸號、晉商柒號被凍結股份1.59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6.41%,佔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4.93%。
北京晉商稱,2019年8月,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為張玉富先生。張玉富先生先後投入大量資金,化解了北京晉商的流動性風險,北京晉商與絕大部分債權人、質押權人達成債務化解方案,並解決了德信義利基金優先級和中間級合夥人的退出問題。
因此,對於本次司法凍結的主要原因,北京晉商解釋稱是由於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晉商陸號、晉商柒號在與債權人恒豐銀行就債務化解方案進行協商談判過程中,因涉及債務的違約金、罰息的處理意見方面未能達成一致,導致本次訴訟的發生,進而對北京晉商及其一致行動人晉商陸號、晉商柒號持有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採取了財産保全措施。
通化金馬稱,北京晉商及其一致行動人晉商陸號、晉商柒號將繼續積極推動與恒豐銀行債務化解的談判、溝通工作,儘快達成一致意見,北京晉商不會因本次財産保全措施影響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地位,也不會因此影響上市公司正常生産經營活動。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