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華發A發佈公告稱公司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法院已經查封了公司位於深圳市寶安區公明街道的部分房産,並凍結控股股東武漢中恒新科技産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中恒集團”)持有深華發A的全部股權,並稱上述資産價值足以覆蓋賠償金額。
《證券日報》記者查閱公司公告獲悉,深華發A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源於公司及其控股股東與深圳萬科的項目合作糾紛。據公告中提及的一份案號為(2018)粵03執1870號的執行裁定書顯示,深華發A及其控股股東需要支付包含違約金在內的諸多費用逾2億元。
公司表示,“已經與控股股東簽訂相關責任劃分協定,因合同糾紛導致的仲裁損失由武漢中恒集團全額承擔”。
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會副會長張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深華發A與其控股股東武漢中恒集團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由於該協議只對協議雙方有約束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法院可以直接執行深華發A的財産。”
對此,深華發A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針對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司目前已經向法院提交了説明,希望儘快將公司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移出,控股股東是一家負責任的公司,有償還能力,不會讓事態發展到無法控制的程度。”
實際上,在此次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之前,公司的經營狀況並不樂觀,盈利偏低。
據公司財務數據顯示,公司2019年上半年三類主營産品螢幕、注塑件、保麗龍的毛利率分別為4.92%、12.41%和8.79%,毛利率水準並不高。2017年至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分別實現營業收入為8.58億元、6.37億元和5.49億元,分別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7.44萬元、329.50萬元和337.67萬元,凈利率均不到1%。
對於公司目前的盈利狀況,上述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公司正在佈局擴大産品線,增加客戶訂單,逐步導入資訊化管理,更好的控制內部成本。”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