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股權變更,往往會引發公眾對上市公司背後勢力變化的關注。9月24日晚間,澄星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控股股東澄星集團的通知,澄星集團二股東澄星集團工會將持有的澄星集團26.18%股權轉讓給無錫琪瑜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無錫琪瑜)。其中,上市公司實控人李興持有無錫琪瑜56.95%股權。
記者就此致電澄星股份證券部,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澄星集團持有澄星股份的股份並沒有發生變化,還是25.78%。此外,無錫琪瑜的全體合夥人為原澄星集團工會人員,實控人李興在澄星集團的控制地位未發生變化。”
對於這一事項,有小股東認為,公司實控人間接擴大了對上市公司控股權。還有股東表示,“成立有限合夥企業,實控人李興又絕對控股,等於是用14.9%的資金,控制了集團26%的表決權,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中國的企業運作實務中,持股比例和表決權是不對稱的,比如在一個公司中持有51%的絕對控股比例,那麼就可以控制整個公司的決策,所以這種通過層層杠桿逐層放大獲得最大權益的現象是普遍存在。”
對於此次股權轉讓的價格,公司並未在公告中提及。股權轉讓完成後,澄星集團的股權結構為上市公司實控人李興持有51%,無錫琪瑜持有26.18%,傅本度持有7.09%,李偉林持有6.09%,周忠明持有5.08%,劉金法持有2.79%,陳國龍持有1.77%。截至9月24日,澄星集團已完成上述股權變更的工商變更登記。
天眼查資料顯示,澄星集團工會2009年9月份參股澄星集團,于2019年9月19日退股,澄星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9月23日收到控股股東通知,9月24日晚間公司即對外公告了該事項。而此次新上位的二股東無錫琪瑜成立於2019年7月30日,其執行事務合夥人為李興,即澄星股份實控人。截至目前,無錫琪瑜尚未開展實質經營。
談及工會持股形式,沈萌告訴記者,“工會不是一個商業法人實體,而是一個社團法人,加上工會的組織形式也不適宜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所以只要工會在形成決策的過程中沒有傷害工會成員利益的行為,那麼就沒有影響。但如果存在高管利用其地位而將工會全體成員的利益變相轉為少數團隊的權益那麼就存在違法。”
記者注意到,近一年來,澄星股份控股股東及上市公司之間資本運作頻頻,2018年11月21日,公司對外宣佈,擬以現金支付方式收購公司控股股東澄星集團持有的雲南省彌勒雷打灘水電有限責任公司55%股權以及貴州興潤益商貿有限公司100%股權,收購總價為4.19億元。
2019年6月份,公司再次籌劃收購澄星集團旗下控股資産漢邦(江陰)石化有限公司(簡稱漢邦石化)100%股權。此次交易完成後,澄星集團的PTA板塊業務將整體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將成為集PTA生産、銷售及精細磷化工於一體的大型綜合化工企業。
“公司收購雷打灘水電站是為了整合礦、電、磷一體化産業鏈的綜合優勢,同時減少關聯交易。漢邦石化是控股股東旗下資産,本次資産重組對於上市公司的影響已經在重組預案中詳細説明。”上述工作人員説道。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