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律師王晶介紹,由於部分上市公司內控制度不完善,在與控股股東發生關聯交易時,上市公司資金往往被控股股東佔用,而上市公司又沒有依法進行資訊披露,這不僅侵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同時也給上市公司自身經營帶來負面影響。例如,三房巷(600370)、天業股份(600807)在各自的關聯交易過程中,數億元的資金被控股股東非法佔用,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的獨立經營權和合法財産權。
同時,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是投資者判斷股票投資價值的基本依據。因此,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通常會導致其股價虛高,投資價值被扭曲,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和投 資 決 策 權 。 如 超 華 科 技(002288)、康得新(002450)、康美藥業(600518)等的財務造假行為,都使投資者遭受了慘重的經濟損失。
對此,王晶律師表示,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投資者在上市公司違法實施日至違法揭露日之間買入股票,此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産生的損失,在法律上都推定與上市公司的違法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上市公司應當依法進行民事賠償。如天業股份、康得新、康美藥業被證監會處罰之後,都必將面臨鉅額的民事索賠。
就三房巷、超華科技來看,雖然在2015年至2017年之間買入三房巷、超華科技股票的投資者都已經索賠成功,但索賠的訴訟時效已經過半,索賠已近尾聲,後續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gushi148向律師諮詢具體的索賠條件,或者自行及時向法院起訴,以免錯過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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