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接受獨家採訪:萬字長文詳述事件過程,不懼上法庭!長江證券:舉報係個人惡意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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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是曾經躋身國內一流陣營的知名大券商,一方是被診斷患有抑鬱症的一線女員工。昨日,員工王潔的一封公開舉報信,再次將長江證券推向輿論風口浪尖!
8月14日下午,長江證券研究所前銷售王潔,實名舉報老東家行賄、炒股、違規招待等問題,在業內朋友圈迅速被傳播。
昨天深夜,舉報人王潔電話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獨家採訪,萬言採訪實錄揭示了一名員工與知名大券商之間的長期恩怨情仇……真相究竟是什麼?
長江證券當日第一時間回應媒體稱:“舉報內容係惡意捏造,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對此,王潔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不懼上法庭!”
此前,根據證監會7月26日公佈的2019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長江證券、東莞證券、網信證券三家券商被連降3級。其中,長江證券由去年的BBB級降為今年的CCC級,這也是長江證券十年來最差的一次評級結果。
對此,王潔認為:正常,必然!
同時,長江證券也給中國證券報記者給出了書面回復。
法律人士認為,勞動合同糾紛問題應由勞動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而關於舉報的相關事項則需查明法律事實。
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在給中國證券報記者的回復中,王潔發了總計22個附件、約10000字的事件解釋內容。
舉報人王潔稱:
“本人2016年1月4日入職長江,原屬於研究所機構部員工,直屬領導為明敏,明敏的上級為楊忠,部門分管領導為總裁劉元瑞。以下為事情經過:(滾動查看)
1、2018年10月29日,我被約談不續簽:收到部門負責人楊忠的約談,以“末尾淘汰”理由告知我合同到期不續約,我提出不認可末尾淘汰的説法,要求給出具體的規章制度及佐證,楊忠拒絕提供,後來又承認我能力完全勝任,但是不符合團隊的風格,所以請我離開,我表示收到不續簽的口頭通知,到期不續簽就按政府規定的及其他合理的補償給我。
2、2018年11月9日下午五時左右,我被明敏惡意不公正對待:我要求報銷一些客戶業務往來的費用,明敏四次要求我列印客戶送禮明細並要我親筆簽名,由於之前都有事先報備,我認為書面留痕對公司和客戶都不利多次拒絕,並反覆強調可以口頭核對,明敏以拒絕報銷為要挾,並且對別的銷售並沒有這樣的要求,而且我的報銷費用在所有銷售裏偏少(具體研究所經營總結含每個員工的具體報銷費用公示,見附件2、3),明敏借此在辦公司公開歪曲貶損我的業績和能力,揚言要開除我,要我滾出辦公室並公開質問我為何什麼還不離開公司。隨後我把當時被不公正對待的事情反饋給總裁劉元瑞,希望總裁劉元瑞主持公道。(具體請見附件4)
3、2018年11月12日,我討要公道卻被不合流程及規範的通知正式不續簽:11月12日週一一大早楊忠拿著一份影印的“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我問及理由,楊忠只是無根據的説,我王潔就是最差的,就是要我離開。(具體請見附件5)
4、2018年11月9日開始,我無法得到正常開展工作必要的條件:從我被明敏驅逐出辦公室開始,我被無理由踢出平時開展工作的各種內部群,部分員工收到領導通知説我已經離職,被要求把我從其管理的群裏移除,但是我本身合同2019年1月4日才到期,楊忠、明敏等通過各種手段導致我無法正常開展工作及造謠損害我的名譽。(具體請見附件6、7、8)
5、2018年11月12日開始,楊忠以研究所副所長鄔博華是當初“推薦”我進長江(其實只是客戶出面請鄔博華遞簡歷)為由要求鄔博華來“善後”,我對鄔博華坦誠了患抑鬱症的情況,並希望換位思考不要給我那麼大的精神壓力(具體見附件9)
6、2018年12月17日下午五時,通過律師表達訴求:由於感到自己沒有辦法再有效的保障自己的權益,我無奈通過律所律師出具律師函表達自己的訴求,楊忠、明敏從2018年7月26日開始無理由給我降薪40%,我多次找明敏溝通,對方一直以“新財富”看表現為由拖延,此期間我要求給降薪依據,她也無法提供,我通過律師函提起彌補無理由剋扣的工資以及正常的報銷和年終獎的訴求,律師函具體通過紙質文件和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給總裁劉元瑞,機構部副總經理楊忠,機構部副總經理甘露,人力資源部副總經理葛曉明,人力資源部黃暉榮,總裁秘書黃國偉。(具體律師函請見附件10)
7、2018年12月17日晚開始,我又陸續被踢出各種工作有關聯的微信群(見附件11)
8、2018年12月22日,由於近期工作壓力導致抑鬱症加重無法正常生活:我再次去“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診治,醫生診斷抑鬱全面爆發,影響正常生活,原本不好意思公開自己抑鬱的情況,但已影響到正常生活了,醫生又再次開具了病假條。2018年12月23日在OA上提起了休假流程並郵件明確告知楊忠、明敏以及人力資源部葛曉明和黃暉榮,並同時順豐快遞病假條實物給人力資源部黃暉榮。(具體請見附件12、13)
9、2019年1月17日,總裁劉元瑞派在職領導甘露代表公司來協商調解事宜,經歷一個月協調我讓步同意接受公司象徵性的補償,消除非法開除,但我要求17年遞延未發放的30%獎金141000如數發放給我,甘露表示自己的也沒發放,但會幫我儘量跟人裏溝通(見附件21)
10、2019年4月最終調解失敗,我委託律師依法提起勞動仲裁。
11、2019年6月初,原本本人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與長江證券的法律顧問相衝突,基於此通過內部人士了解到長江證券對此勞動仲裁案件的態度是:不惜一切代價必須贏的漂亮!鋻於此,我和我的律師也保留對該勞動仲裁法官的監督投訴權。”
對此,長江證券回復中國證券報記者稱:(滾動查看)
“作為市場化經營機構,長江證券對績效考核不理想的員工、部門堅持常態化績效考核運用與調整。2019年1月,王潔勞動合同到期,機構客戶部鋻於其業績表現持續未有較大改善,決定不再與其續簽合同,並於2018年11月12日向王潔發送《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在得知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後,王潔對公司決定表示無法接受,對早期的工資調整、費用報銷提出質疑,並持續與部門負責人、團隊主管、員工發生矛盾糾紛,同時出現曠工等不服從管理的違紀行為。鋻於王潔持續曠工,不接受公司管理,極大的影響了部門的正常運作,2018年12月20日,公司分別使用電郵、快遞向王潔送達《關於連續缺勤的法律風險告知函》,但王潔拒不改正;2018年12月25日、26日,公司分別使用電郵、快遞向王潔送達《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並正式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019年1月開始,王潔通過朋友圈、微信群等多種方式散佈不實言論、威脅公司,要求進行鉅額賠償,公司基於事實和客觀公正,未予妥協。
2019年4月,王潔就勞動關係解除問題向上海市浦東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2019年6月5日,上海市浦東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2019年6月20日,上海市浦東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除了部分業務費用報銷、交通費報銷等請求外,對王潔所謂支付過往年度績效獎金、剋扣工資差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補償等請求不予支援。目前,該案處於起訴期。
該微網志所舉報的所謂事實,係王潔不滿公司解除其勞動合同,個人惡意捏造的資訊,與事實嚴重不符。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王潔在舉報中還稱:“歷任研究所長通過不法手段獲取新財富排名上位,再通過制定新財富考核制獲取近千萬年薪完成利益轉移,原研究所所長現任總裁劉元瑞開大肆送購物卡行賄投票客戶之先河,現任副所長鄔博華送現金行賄客戶獲取新財富上位,敗壞行業風氣、是行業內眾所週知公開的秘密。”聯繫到長江證券2019年的券商分類評級結果中連降三級,降至“BBB”。王潔認為此係“正常、必然。”
對此,長江證券回復中國證券報記者稱:
“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評價是監管機構對券商在固定報告期內風險管理能力、市場競爭力和持續合規狀況三個方面的綜合性評價。公司2019年分類評價結果變動較大,主要係收入利潤指標雙降,營業收入、投行收入等加分項均以1分之差錯失加分,雖機構業務收入加分提升,但杯水車薪。扣分項方面,主要係長江證券承銷保薦公司收到多張罰單所致。
中國證監會明確表示,“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不是對證券公司資信狀況及等級的評價,而是證券監管部門根據審慎監管的需要,以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為基礎,結合公司市場競爭力和合規管理水準,對證券公司進行的綜合性評價,主要體現的是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的整體狀況”。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證券公司分為A、B、C、D、E等5大類,其中A、B、C三大類公司均為正常經營公司,其類別、級別的劃分僅反映證券公司在行業內風險管理能力及合規管理水準的相對水準。
公司目前經營正常,流動性充裕,財務狀況良好,各項業務開展平穩。分類評價結果會對少數業務的展業有一定影響,但影響較小。其中,自營投資和股票質押業務的規模上限雖有下調,但實際業務規模距上限仍有50%以上的增長空間;新增投保基金繳費約7000萬元,而公司今年以來盈利良好,對利潤影響較小。
2019年上半年公司經營業績顯著回升,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87億元,在已公佈2019年半年度業績預告的13家上市券商中排名第6位,同比增長187.60%,增速快於已公佈半年業績預告的上市券商平均水準。綜上所述,此次分類評價結果下降不會對公司正常經營造成影響。”
關於王潔與長江證券的“互撕”,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這裡面存在多種可能性。一種可能是王潔確實與長江證券存在勞動合同糾紛;另一種可能是,長江證券或的確存在王潔所述的諸如為獲得新財富獎項去拜票、行賄,以及從事其他的證券市場上的不法交易。但是,長江證券究竟有無上述行為,還需查明法律事實,不可依靠媒體上的新聞事實。當事人所附的照片等證據、線索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和充分性,有待於進一步核實。
“橋歸橋,路歸路。”劉俊海認為,涉及到道德的問題交由道德去評價,公眾可繼續討論,但涉及到法律的問題需交由法律來解決。包括相關費用的報銷問題、補償金問題等,這些事情不難解決,完全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通過仲裁程式化解爭議。此外,王潔作為長江證券的前員工和普通公眾,舉報違法問題後,證券監管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對於她提供的線索應當啟動核實程式。
國浩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朱奕奕介紹,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若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支付該員工的薪資,且結算並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若王潔的該些舉報皆屬實,則建議相關機構予以查處;若舉報皆為捏造,則其行為涉嫌侵犯當事人的名譽,應依法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朱奕奕稱。
從頭部券商到CCC級
公開資料顯示,長江證券前身為湖北證券,成立於1991年。至1996年,以股票主承銷家數為排名指標,長江證券曾在全國位列第七位,一度躋身全國十大券商之列。2005年1月14日,受中國證監會的委託,長江證券託管大鵬證券經紀業務及所屬的31家證券營業部和2家證券服務部。根據中國證監會2009年的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評價結果,長江證券一度晉陞至A類A級。
2015年,新理益集團有限公司受讓長江證券原第一大股東青島海爾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長江證券股份,新理益正式成為長江證券第一大股東,直到現在。新理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係劉益謙,富豪榜常客。
長江證券前十大流通股東
數據來源:天眼查
因股權分散,長江證券一度存在實際控制權之爭。在劉益謙入主長江證券的一個月後,彼時以鄧暉為主導的管理層于2015年5月啟動120億(後縮減為83億)的定向增發。次年七月增發後,三峽資本控股、武漢地産開發、湖北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公司、湖北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投資公司分別持有3.62%、3.62%、1.81%、1.81%的國有背景股東進入長江證券,新理益集團持股被稀釋為12.62%。
此後,劉益謙雖通過旗下國華人壽在二級市場增持長江證券,以加強對長江證券的影響力,但第一大股東與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接近,這也導致長江證券至今宣稱自己無控股股東,也不存在實際控制人。
沒有實控人的長江證券,公司管理層的任命顯得尤為重要。2017年底,總裁鄧暉離任,副總裁劉元瑞接任。
此前,長江證券在券商分析師評選中表現亮眼,研究實力突出。天相投顧統計的數據顯示,長江證券2018年的基金分倉佣金收入達4.06億元,同比增長9.74%,首度超越中信證券,躍居首位。而被王潔舉報在新財富評選中行賄拜票80後總裁劉元瑞,亦是新財富分析師出身,曾是長江證券鋼鐵行業首席分析師,也一度是國內最年輕的上市券商總裁,就任總裁時年僅35歲。
根據證監會今年7月26日公佈的2019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長江證券、東莞證券、網信證券三家券商被連降3級。其中,長江證券由去年的BBB級降為今年的CCC級,這也是長江證券十年來最差的一次評級結果。
2018年7月中旬公佈的2018年分類評價加分情況表明,長江證券僅以總分10.2分位居第18位,評級已經降至“BBB”。同為湖北省券商的天風證券,則上升為“A”級。
而根據2017年全國97家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長江證券、天風證券均入圍A類證券公司,評級較2016年上調。
相關人士稱,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不是對證券公司資信狀況及等級的評價,而是證券監管部門根據審慎監管的需要,以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為基礎,結合公司市場競爭力和合規管理水準,對證券公司進行的綜合性評價,主要體現的是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的整體狀況。
“監管評級一年評一次,由於這幾年資本市場變化很快,券商的經營活動,風險能力等指標也會發生波動,所以歷史上券商評級上下浮動1個級別還是非常正常的。這種情況大小券商都遇到過,而且還不少。但如果評級浮動超過1個級別,可能就要具體看看是因為什麼業務導致了評級的變化。”某業內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
降至“CCC”級對長江證券有什麼影響?某銀行人士表示,銀行在和券商合作的時候,也會看這個評級,畢竟這是證監會發佈的對券商的監管評級,具有權威性的。因此,一些大銀行和券商合作時候,基本要求券商評級不得低於“BBB”。當然,也有很多銀行是自己內部對券商會有評級,和券商分類監管評級不一樣。
7月15日,長江證券發佈的上半年業績預告顯示,該公司上半年實現凈利潤10.87億元,較去年同期的3.78億元增長187.6%。上半年實現每股收益0.2元/股,而去年同期每股收益為0.07元/股。
長江證券表示,2019年上半年,證券市場行情回暖。長江證券財富管理、投資業務等收入均實現增長,經營業績同比大幅增長。今年以來,長江證券圍繞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總體要求,遵循“穩中求進”的發展主基調,穩步推進各項業務持續、健康發展,取得了較好的經營業績。
不過,7月經營情況則急轉直下。8月6日長江證券發佈的7月經營情況顯示,公司(母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3.39億元,同比下降23.61%;凈利潤5726.32萬元,同比下降55.02%。另外,公司境內證券子公司長江保薦實現營業總收入6590.10萬元,凈利潤2630.96萬元;長江資管實現營業總收入2934.69萬元,凈利潤1033.19萬元。
一位券商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員工舉報及評級下調,實質上反映出公司內部管理失序。他也希望長江證券能夠借內部重整來實現刮骨療毒,破舊立新。
今年6月13日,湖北證監局稱,近期在日常監管中發現,長江證券在對境外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二是對境外子公司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境外子公司強化風險管理及審慎開展業務;三是對境外子公司的績效考核存在不足。
湖北證監局認為,上述情況反映出長江證券風險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不完善的問題,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依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決定對長江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要求於2019年9月30日前予以改正,向湖北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此外,在2018年下半年,長江證券(上海)資産管理公司作為管理人的長江資管祥瑞2號資産管理計劃(簡稱祥瑞2號)“踩雷”上海華信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的“17華信Y1”公司債券。據悉,祥瑞2號三期産品投資配置中均重倉了債券,其中“17華信Y1”在配置的前五大債券産品中居首位。
而在4月26日,因為長江證券業務部門未配備合規管理人員,且合規部門檢查流於形式、未有效履行合規管理職責等,上海證監局做出了對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2018年9月份,長江證券還曾因為兩單公司債項目,被上海證監局責令改正。其一,東方金鈺(維權)項目中存在募集説明書中對個別關聯方資訊披露前後不一致,對發行人存在差額補足事項未進行充分核查並及時準確披露等問題;其二,在國泰君安項目中,存在盡調、發行定價、銷售等工作由同一部門負責完成,部分機構的詢價單等簿記建檔底稿材料缺失等問題。
劉俊海認為,長江證券內部也應展開自查自糾,查明是否在券商分析師評選中存在行賄拜票行為。如果正如王潔所述,新財富分析師評選中存在諸多不正之風,相關從業人數做不到慎獨自律,對證券行業的傷害很大,也會影響投資者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需在查明事實後才能確認。
轉型迫在眉睫、合規風控是前提
此前,監管層也明確對推動證券行業健康發展形成四點共識:一是證券公司執業中應關注業務本身,提高核心業務水準,以高品質、高附加值的服務形成證券公司核心競爭力;二是應完善投資銀行內部控制制度,合理確定價格,推動形成公平、有序的價格機制和競爭格局;三是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大局意識,防止惡性競爭,形成廉潔從業、公正執法的行業風氣;四是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切實發揮“自律、服務、傳導”職責,樹立好榜樣,傳播正能量,努力增強證券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多位國內頭部券商掌門人已經就證券公司該如何轉型,推動證券行業高品質發展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國泰君安董事長楊德紅提出,要持續強化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的社會責任和誠信意識。證券公司要營造全員合規風控文化,強化從業人員廉潔執業,凈化市場生態環境;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責任,加強投資者教育和保護力度;秉持“金融報國”理念,服務國家戰略,強化履行社會責任。
海通證券董事長周傑提出,證券公司要切實提升整個集團層面的合規風控水準,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合規管理方面,要培育全方面合規的治理內控環境,構建集團化的合規管理體系,實現“合規管理全覆蓋”,倡導全員合規意識,穩守合規經營的底線;風險管理方面,要完善集團範圍內可測、可控、可計量、可應對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構建集團基於客戶的風險資訊共用體系。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