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萬方與大股東股權糾紛一審宣判:雙方退貨還錢
- 發佈時間:2016-01-05 07:0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菲
焦作萬方(000612)與大股東西藏吉奧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奧高投資)之間的股權糾紛,終於暫時告一段落。
焦作萬方昨日(1月4日)發佈公告稱,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收到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判決解除焦作萬方與吉奧高投資對萬吉能源100%股權的轉讓協議,判令吉奧高投資返還協議轉讓價款並賠償焦作萬方利息損失,而焦作萬方則需返還吉奧高投資繳納的2014年度利潤加攤銷款。
股權糾紛暫告段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判決書顯示,判令解除吉奧高投資與焦作萬方在2014年8月簽訂的關於萬吉能源100%股權的轉讓協議。判決生效日後30日內,焦作萬方按照股權轉讓時以2014年7月31日審計確認的原狀,將萬吉能源100%股權交付給吉奧高投資。
對於焦作萬方來説,判決生效後30日內需要返還吉奧高投資已繳納的2014年度利潤加攤銷款共計3931萬元。
對於吉奧高投資來説,需要在判決生效後30日內返還焦作萬方根據當時的轉讓協議支付的轉讓價款17億元。同時,需要賠償焦作萬方這17億元的利息損失,利息自轉讓價款支付日2014年9月30日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轉讓價款實際返還日。而對於雙方的其他訴訟請求,法院則予以駁回。
而根據此前焦作萬方的反訴書中提供的數據,僅2014年9月30日~2015年10月31日期間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損失就高達9846.07萬元。
吉奧高需支付超18億
在經歷了去年11月大股東吉奧高投資起訴焦作萬方,以及焦作萬方反訴大股東等一系列眼花繚亂的雙方過招拆招之後,這次的一審判決大概可以為這場糾紛暫時劃下句號。
與此同時,法院判定此案受理費23.84萬元和反訴費903.4萬元,同樣也由吉奧高投資承擔。如此看來,吉奧高共計需要負擔至少18.08億元。
而一旦任一方未按判決在指定的期限內履行給付義務,則按照相關規定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這也意味著,如果吉奧高投資未在判令生效後的30日內繳納完成上述款項,其將要支付的將遠非18.08億元這一數字。
事實上,從此次一審的判決結果來看,法院對雙方的訴訟請求各有支援和駁回,稱得上是“各打50大板”。
而對於吉奧高投資來説,緊接著要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則是“錢從哪來?”
畢竟,之前吉奧高投資所持有的9261.43萬股焦作萬方股票被國稅部門凍結的原因,正是吉奧高投資未能繳納股權轉讓産生的企業所得稅2.53億元。
彼時無法及時繳納2.53億元的吉奧高投資,這一次將如何面對這高達十幾億元的款項?《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將持續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