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過破産躲不過追債 超日創始人股權將被拍賣
- 發佈時間:2015-12-18 07:28:4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楊菲
A股市場曾有家名字頗為牛氣的公司——超日太陽(重整後現改名:協鑫整合)。這家于2010年登陸A股的光伏企業4年後卻被破産重整,其創始人倪開祿也因此從風光企業家淪為債務纏身的落魄者,時至今日仍被法院強制拍賣股票以償債。而記者查詢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發現,就在上個月倪氏父女還被列為法院失信被執行人。
昨日,上海黃浦拍賣行業有限公司,上海青蓮閣拍賣有限公司等多家拍賣單位發佈聯合拍賣公告稱,定於2016年1月6日在上海舉行拍賣會,本次拍賣的標的物是倪開祿所持有的協鑫整合5470.4萬股,擬分為先整體後分拆拍賣,分拆每個標的包1094.08萬股,整體保證金為6000萬元,分拆保證金為1500萬元。
本次拍賣對於競買人的條件並無嚴格的要求。據披露,競買人應為合法存續的境內單一企業法人或自然人,有足夠能力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無欺詐和不良經營記錄,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等的相關條件。而以協鑫整合昨日收盤價12.61元/股計算,本次拍賣的股權市值約為6.9億,不過,據拍賣行有關人士介紹,拍賣的底價還需要等到股權拍賣當日才能獲知。
記者從拍賣行業還了解到,倪開祿這部分股權被拍賣主要源於其所持股權被司法凍結後,拍賣行受法院委託舉行的拍賣。“此類情況,一般是由於當事人涉及官司卻未履行相應的義務而被法院強制以股抵債”,一位證券律師表示。據查,截至2015年9月30日,倪開祿持有協鑫整合3.15億股,佔總股本比例12.49%,位居第二大股東,但其所持股權全部被凍結。
另據此前媒體報道,日前,倪開祿及其女倪娜兩位被執行人“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
據記者查詢法院失信被執行人資訊,倪開祿與倪娜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合計達7起,其中最新一起是2015年11月17日公佈的案件。執行法院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時間是2015年3月,涉及人民幣1.78億元。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被標注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超日太陽于2010年登陸中小板,後因光伏行業急速衰退等原因,公司在2013年前後陷入財務困境,次年,公司因資不抵債不得不申請破産重整,瀕危時刻,江蘇協鑫能源有限公司牽頭,引入數位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了重整,江蘇協鑫能源有限公司也順勢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倪開祿則退居二股東。2015年8月,上市公司更名為“協鑫整合”並恢復上市。而倪開祿則因涉嫌多項違法行為被證監會採取終身禁入證券市場的措施。
需指出的是,假設本次被拍賣的標的股權全部被單一企業法人或自然人拿下,在前十大股東“門檻”為4400萬股的背景下,該競拍者將順利進入協鑫整合的前十大的股東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