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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旅遊股權糾紛案胡氏兄弟股東權利被限制

  • 發佈時間:2015-10-23 09:57:34  來源:新華網  作者:唐強  責任編輯:楊菲

  在過去的三個月裏,曾經低調沉默的西藏旅遊(600749)卻因股權糾紛逐漸進入社會輿論視野,而這場控股股東與舉牌方的爭權大戲更不斷推陳出新。

  首先,案件尚未進入實質性的審理階段,原、被告雙方便因司法管轄權異議鬧得不可開交。通過幾回合的“交戰”,最終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舉牌方胡氏兄弟上訴狀,拉薩中院仍對該案件有管轄權。其次,胡氏兄弟在西藏旅遊的股東權利暫被法院凍結,由此創造出A股首份禁止股東權利案。

  早兩個月前,國風集團便向法院起訴胡波及一致行動人胡彪,以圖保衛其對西藏旅遊的控股地位,8月初拉薩中院已受理國風集團訴訟請求。

  國風集團認為,胡波及胡彪7月15日購買西藏旅遊股份,所持股份比例從3.09%增至9.59%,其超過5%之後購買西藏旅遊股票的民事行為屬於無效民事行為,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上述行為屬無效民事行為等訴求。9月,控股股東進一步追加西藏旅遊第三被告並已得到法院受理,國風集團認為,西藏旅遊在被舉牌期間侵犯其股東知情權,而與舉牌方的訴訟也需西藏旅遊配合執行。

  有分析人士表示,“此前,西藏旅遊的股權糾紛的原告、被告分別為國風集團和胡氏兄弟,由於後者常駐地址並不在西藏境內,因而該案件存在司法管轄異議。不過,西藏旅遊的註冊地和辦公地均在西藏,國風集團便可乘機將上市公司急列入第三被告,以此為由將此次股權爭奪案留在西藏境內進行審理訴訟。”

  胡氏兄弟委託人劉文俊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對西藏高院的裁定也很驚訝,現已組織律師研究對策。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胡氏兄弟現未對西藏旅遊股權進行新一輪的直接購買,但與控股股東國風集團的股權糾紛仍暗潮涌動。截至今年9月10日,胡波、胡彪現已合計持有西藏旅遊1891萬股,佔其總股本的10%,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東;相比之下,國風集團雖仍握有16%股權,不過雙方籌碼差距已經不大。

  實際上,上述股權糾紛案既簡單又複雜,但卻無意間成為A股首份禁止股東權利案。據悉,拉薩中院現已作出裁定,禁止被告胡波、胡彪于本案判決生效前行使,或通過第三方行使其持有西藏旅遊股份的投票權、提案權、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的權利。

  拉薩中院認為,被告胡波、胡彪因購入並持有西藏旅遊公開發行的股票已超出5%的持股比例,但其未按照我國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及時進行資訊批露,違反了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相關規定。在對胡波、胡彪合併購入超過5%的股票行為效力審查之前,胡波、胡彪超出5%持股比例的股東資格屬於效力待定,因此禁止其行使該部分股東權利符合法律規定,該裁定書送達後立即執行。

  證券維權律師宋一欣告訴記者,訴前保全就可以了,只是禁止令的做法比較新,此案中的禁令應該是全國首創。

  除此之外,上海東方康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立駿則指出,西藏旅遊的案子和上海新梅有點像,但沒想到拉薩中院會有此創新之舉。在我國大陸法係中,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拉薩中院限制股東權利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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