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超排被罰1300萬 國中水務稱係進水不合格
- 發佈時間:2015-08-05 08:0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菲
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環保部門再開千萬元級的環保罰單,處罰指向了污水處理企業。
近日,黑龍江國中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關於子公司受到環保部門行政處罰的公告稱,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國中(秦皇島)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秦皇島公司)收到秦皇島市環境保護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書,因秦皇島公司出水水質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被處以1299.32萬元罰款。
對於此次環保部門開出的“天價罰單”,國中水務稱,並不排除通過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依法維護公司權益。“秦皇島公司最近幾年的進水水質比以往有所惡化,進水水質超標對企業來説,處理難度很大,成本也加大了很多,對出水實際水質也影響很大。”國中水務一位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接到罰款後,公司就發佈了上述公告,現在在找律師討論復議等。
污水處理廠普遍存在超排
2015年7月29日,秦皇島公司收到秦皇島市環境保護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秦環罰字〔2015〕008號)。秦皇島市環境保護局根據監測報告《秦環測(數)字〔2015〕第(040)號》對秦皇島公司進行調查,發現秦皇島公司的出水水質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秦皇島市環境保護局決定對秦皇島公司作出罰款1299.32萬元的行政處罰。
河北省環保廳資料顯示,秦皇島公司在2013年第四季度的污水處理廠國控企業主要污染物監督性監測結果中,被查出總磷超標0.6倍,總氮超標0.2倍;在2014年第一季度污水處理廠國控企業主要污染物監督性監測結果中,總磷超標2.3倍。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初,在河北環保廳、公安廳聯合開展的“零點行動”中,6家污水處理廠因超標排放被執行按日連續處罰,並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實施處罰。
事實上,近年來,污水處理廠一直是環保部門公佈的排放超標名單中的“常客”。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曾經調查過一些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的案例,常年性超標排放比較少見,但一年之中出現一兩個月超標的現象普遍。
公司:多次反映進水超標
對於秦皇島公司此次因排放超標被罰問題,國中水務在公告中稱,此次超標排放的主要原因為進水水量超負荷,進水品質惡化,進水水質遠超設計標準。
上述國中水務負責人表示,國家對於進水水質也有相應要求。
據了解,秦皇島公司與秦皇島市政府于2003年2月10日簽訂《關於秦皇島市海港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特許經營合同》,秦皇島公司負責投資、建設和運營的秦皇島市第四污水處理廠,該廠的處理規模為12萬m2/日,進水水質為CODcr點350mg/L,NH3-N點28mg/L。
國中水務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秦皇島公司又稱第四污水處理水廠,負責秦皇島海港區市政污水的處理,主要就是居民污水。今年以來,秦皇島公司的相關部門就發現進水超標,而且超標很高,絕對不是普通居民用水這個標準,懷疑是工業用戶偷排水進來。居民污水處理設備只符合居民污水處理,和工業污水處理相比,價格、工程、標準等均有差異。
該工作人員進一步表示,每月秦皇島公司相關部門都要向秦皇島市政府提交水質監測報告,報告均顯示了秦皇島公司的進水水質嚴重超標,今年公司已反映了多次,但並沒有得到很好解決。
宋國君認為,進水超標導致污水處理廠排放超標的問題客觀存在,針對這一問題,其他一些國家有“預處理制度”,要求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前的污水必須要達到一定標準,無論是工業污水還是生活污水只要符合標準都能進入污水處理廠。
對於環保部門開出的近1300萬元的罰單,上述國中水務的工作人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我們和市政府簽訂協議時,有一個免責條款就是如果進水超標,可免責。如果真是罰款,我們也會向相關部門進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