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證券前員工被起訴 曾透露公司讓其“揹黑鍋”
- 發佈時間:2015-03-31 08:10:2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記者3月30日獲悉,去年被批捕的齊魯證券前員工彭晨日前已被萊蕪市鋼城區人民檢察院正式起訴,起訴的原因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據彭晨代理律師袁軍透露,彭晨此次是以個人犯罪被起訴的,起訴並未涉及齊魯證券,對此彭晨一方表示不認可。
批捕一年後遭起訴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批准逮捕將近一年後,齊魯證券前員工彭晨日前被萊蕪市鋼城區人民檢察院正式起訴。
彭晨的代理律師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袁軍昨日向新京報證實,他已經于3月20日拿到了起訴書。根據起訴書,檢察院起訴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值得關注的是彭晨此次是以個人罪名被起訴的,起訴並未涉及老東家齊魯證券。
“起訴書説彭晨個人吸收公眾存款,對於以個人犯罪起訴這點我們是不認可的,公安和檢查機關進行了這麼長時間的調查,收集了那麼多的證據,最後卻以個人犯罪起訴,我們不認可,我們認為彭晨是職務行為。”袁軍説。
2014年4月25日,彭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警方帶走,此後被山東銀山公安局拘留;2014年6月1日,彭晨被警方批准逮捕。
曾透露齊魯證券讓其“揹黑鍋”
42歲的彭晨曾是齊魯證券的員工,2012年加入齊魯證券零售業務部,任該部門的副總經理,主要負責財富管理部的創新業務。2014年年初彭晨向齊魯證券提交了辭職書。
據記者獲悉,彭晨被帶走源於其任職期間牽頭髮起的私募産品,即有節1號和有節2號,有節1號總産品規模為7877萬元,齊魯證券客戶募集規模2000萬元;有節2號總産品規模為7739萬元,齊魯證券客戶募集規模2698萬元。兩款産品于2014年4月24日到期後出現無法兌付的麻煩。在這種情況下,山東萊蕪的一位客戶向公安機關舉報了彭晨。
彭晨在被帶走前向媒體透露,上述案子是齊魯證券的公司行為,自己只是産品負責人之一,齊魯證券有意讓其“揹黑鍋”。
齊魯證券則稱該案為彭晨個人行為。齊魯證券總裁畢玉國在彭晨被帶走之後曾公開表示,齊魯證券本身沒有涉及“私募理財産品合作模式”相關産品對外推廣、銷售的情況。
彭晨案大事記
2014年4月25日
彭晨在齊魯證券牽頭髮起的兩款私募産品在到期後出現無法兌付情況,彭晨被警方帶走調查。
2014年5月
齊魯證券總裁畢玉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公司並未涉及相關私募産品,事件係彭晨的個人行為。
2014年6月1日
彭晨被警方批准逮捕。
2015年3月
彭晨被山東省萊蕪市鋼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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