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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再生恐難“再生”香港聯交所決定將其退市

  • 發佈時間:2016-01-04 07:0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袁東  責任編輯:張恒

  聯交所2015年12月31日宣佈,曾號稱中國最大的再生金屬資源公司中金再生進入除牌階段。中金再生命運如何,2016年1月17日後就將塵埃落定。

  記者注意到,如果中金再生真的被取消上市地位,那也是一個很自然的結果。因為該公司早在三年前就被停牌,而香港特區高等法院早前也裁決中金再生蓄意欺詐,並將其清盤。

  本不符合IPO條件

  就在2015年的最後一天,聯交所發出新聞稿稱,正在強制清盤中的中金再生進入除牌階段。

  在上述新聞稿中,聯交所已決定行使根據《上市規則》賦予的權利,取消中金再生的上市地位。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要求中金再生於今年1月17日前就其不適合上市的事項作出補救,否則聯交所可能著手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

  此外,聯交所對取消中金再生的上市地位也給出了補充説明,稱該舉措參考了香港特區高等法院的有關裁決,以及中金再生在其招股書上的誇大業績、利潤等行為。值得注意的是,聯交所認為中金再生或其業務根本不符合IPO上市資格。

  除了對中金再生公司的質疑外,聯交所還高度關注公司管理層的誠信問題。根據上述法院裁決,中金再生主席秦志威很可能策劃及實施了有關該公司的造假計劃。而且即使秦志威辭去公司董事,仍極有可能對中金再生營運及管理有重大影響力。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表示,造假違背上市的一般原則及誠信。中金再生利用造假在不合資格的情況下得以首次上市,也誤導投資者依賴招股書及此後數年發佈的賬目中虛構的財務情況。聯交所上市委員會還認為,中金再生管理層的行為一直有違公眾股東的利益,使該公司的證券交易不可在有秩序、知情和公平的形式下進行。

  造假行為觸目驚心

  記者注意到,中金再生的造假最初是因被做空機構Glaucus Research“狙擊”而敗露的。該做空機構在2013年初通過做空報告拋出六大疑點質疑中金再生,並且給予了其“強烈沽售”評級,而中金再生也在做空報告披露當日開始長期停牌。

  2013年7月29日,香港證監會向法庭申請頒令將中金再生清盤。而根據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于2015年3月9日的裁決,中金再生涉嫌造假而得以首次上市,且該公司蓄意欺詐,編制虛假賬目嚴重誇大業務及利潤。中金再生在招股章程中嚴重誇大業績及利潤,吸引投資者認購及購買其股份。而在上市後,中金再生的投資者仍然無法獲得評估該公司的必要資料,中金再生仍繼續造假,誇大業務及利潤。

  隨後在2015年2月26日,香港法官夏利士頒令,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的規定,中金再生由香港法院清盤。

  于2009年6月在聯交所掛牌上市的中金再生在其招股書中稱,根據中國廢鋼鐵應用協會在其會員當中進行的調查,中金再生為中國最大的再生金屬資源公司,公司在2008年收入約65億港元。中金再生的業務是,向海外及內地供應商購買廢鋼、廢銅及其他金屬並使用重型設備及人工將廢金屬分離為各種金屬成分,並製造出在各方面符合公司客戶需要的回收金屬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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