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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功夫再演“宮心計” 匿名短信又引官司

  • 發佈時間:2015-03-29 08:39: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毅

  蔡、潘兩家糾紛仍在繼續 公開決裂官司不斷

  作為國內著名的中式快餐品牌,雖然前董事長兼總裁蔡達標在2013年底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但“真功夫”的內鬥並未隨之結束。從2009年蔡達標前妻潘敏峰奪股權,再到潘敏峰弟弟潘宇海起訴真功夫要求公開財務,“真功夫”內部上演一齣出“宮心計”。而最近,幾條匿名短信讓真功夫再次掀起了一場官司風波。

  第一回:短信騷擾

  匿名騷擾短信來襲 懷疑對象直指潘家

  2013年12月12日,廣州市天河區法院認定蔡達標職務侵佔和挪用資金兩項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4年,沒收個人財産100萬元。然而,蔡達標入獄並沒有中止“真功夫”的內鬥,蔡、潘雙方的矛盾和糾紛仍然繼續。

  2014年1月7日,蔡達標胞妹蔡春紅收到匿名短信,內容如“親愛的,我愛你,明天晚上到我這裡吃飯,房子也安排好了”、“老婆今晚請你早一點來吃飯,還有客人來吃飯。房子也開好了”等。在此之後,類似的短信不斷發送給蔡春紅。

  六天之後,也就是2014年1月13日,蔡春紅以受到不明人員短信騷擾為由,向東莞市公安局長安分局霄邊派出所報警。派出所當時對蔡春紅做的筆錄顯示,蔡春紅對詢問人員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回答,包括:短信的收取時間是從2014年1月7日開始,她不認識短信發送的手機號碼,而且懷疑是潘宇海及妻子竇某某找人發短信挑撥其與丈夫之間的關係……其中,對於為何懷疑潘宇海與竇某某這一問題,蔡春紅回答認為“因為潘宇海及竇某某想搶奪我大哥蔡達標在真功夫的股權,我大哥委派我做真功夫董事長,潘宇海及竇某某認為我是他們搶奪蔡達標股權的障礙,所以不斷製造事端給我”。當日,東莞市公安局長安分局霄邊派出所予以立案。

  第三回:訴訟被駁

  一審二審均駁回訴訟請求

  認定微網志內容不構成侵權

  針對竇某某的起訴,蔡春紅以其微網志陳述報警客觀事實為由,周某某以評論指向蔡春紅受到的騷擾短信為由,均不確認對竇某某實施了侮辱、誹謗,並據此請求法院駁回竇某某的訴訟請求。

  經法院查明,截至2014年1月26日東莞市公證處對蔡、週二人的微網志進行網頁保全時,就蔡春紅髮表的案涉微網志有28次轉發、10條評論,就周某某發表的案涉微網志,有7次轉發、4條評論。相關評論內容未集中指向竇某某。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蔡春紅、周某某通過微網志發表的案涉言論,內容不涉及對竇某某的侮辱、誹謗,同時也未産生使竇某某社會公眾評價降低的損害後果。因而,蔡春紅、週末某主觀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過失無從談起,竇某某主張蔡春紅、周某某通過微網志發表的案涉言論侵害其名譽權,不成立,其據此訴請的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援。

  對此判決結果,竇某某表示不服,於是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蔡春紅以及周某某在二審法庭調查中口頭答辯中均稱,微網志內容為事實,竇某某也沒能舉證證明其名譽因此降低,再加上評論本身指向的是發騷擾短信的人,因此不構成名譽侵權。

  東莞中院近日公開的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蔡某某陳述“因為我一直阻撓潘等搶奪我哥蔡達標的股權”是蔡春紅從自身視角處罰對相關事件的描述,不屬於公然捏造事實,其微網志言論不構成侮辱、誹謗。周某某轉發微網志言論並評論“夠無恥”,評論本身沒有主謂語,指向存在合理爭議。且竇某某主張該評論確定指向自己缺乏直接的關聯性支援。最終,東莞中院維持原判,同時建議蔡春紅、周某某主動刪除案涉微網志言論,以緩解雙方的矛盾。

  第二回:潘家反擊

  報警口供放上微網志

  轉發律師同遭起訴

  如果説匿名短信是導火索,那麼蔡春紅髮微網志無疑將導火索點燃。報警當天,蔡春紅于14時42分在其微網志上發佈了一條微網志。全文如下:“對近期受到的騷擾,今天報了警。被問到四個問題:1.是否認識這個手機號碼?我回不認識;2.這個手機號碼從什麼時候開始騷擾?我回1月7號開始;3.是否問過是否發錯號碼?我回問過,但對方就發了第四條短信給我;4.是否知道是誰弄的?我回懷疑是潘宇海及竇某某弄的,因為我一直阻撓潘等搶奪我哥蔡達標股權”。

  同日14時47分,律師周某某在其微網志平臺上轉發了蔡春紅的微網志內容,同時附加評論“夠無恥!”。

  微網志的發佈、轉發和評論,令竇某某覺得蔡春紅的矛頭指向了自己,自身的名譽因此受到損害。竇某某認為,蔡春紅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在網路公開平臺發佈內容公然污衊自己發騷擾短信和搶奪蔡達標股權的微網志,嚴重敗壞了自己的聲譽;周某某作為知名專業律師,轉發該內容嚴重失實的微網志並以侮辱性言辭進行評論,誤導公眾,擴散和助長不良後果。

  2014年2月13日,竇某某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蔡某某立即刪除其于2014年1月13日14時42分發表的微網志資訊;周某某立即刪除對該微網志的轉發及評論資訊;蔡、週二人分別公開賠禮道歉,並進行共同連帶賠償精神損失5萬元。

  從勾心鬥角

  到公開決裂

  2006年

  蔡達標和潘敏峰協議離婚,潘宇海所持的25%股權歸蔡達標。

  2009年3月

  貴州籍女子胡某召開“新聞發佈會”,自稱與蔡達標相處11年並産下一子,吸引眾多媒體與路人。

  2009年4月

  潘敏峰狀告蔡達標,欲索回25%的股權;接著,潘家諸位成員先後“進駐”真功夫總部並和公司內部人員發生爭執。

  2011年3月17日

  蔡達標等真功夫部分高管因涉嫌經濟犯罪被廣東警方帶走協助調查。

  2011年3月30日

  蔡達標女兒“蔡慧亭”在微網志上稱,其父親現在正面臨著種種危險,舅舅潘宇海欲重掌公司大權,衝突集中爆發。

  2014年2月

  蔡春紅向天河區法院請求撤銷潘宇海為真功夫董事長等議案的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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