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證監局網站消息,上海證監局日前發佈對上海東方財富證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簡稱“東方財富研究所”)採取責令改正監督管理措施的決定:上海東方財富證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在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過程中,存在對客戶進行不實、誤導性行銷宣傳等四方面違規行為。
截圖來源:上海證監局網站
上海證監局指出,經查,東方財富研究所在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未對部分投資者進行適當性評估並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
二是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前未與個別客戶簽訂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
三是對客戶進行不實、誤導性行銷宣傳;
四是內部控制不健全。
上海證監局表示,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及《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決定對東方財富研究所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東方財富研究所應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要求落實整改,完善內部控制,切實提高合規管理水準。東方財富研究所應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整改並向上海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情況報告,上海證監局將在日常監管中持續關注並視情況進行檢查。
天眼查數據顯示,東方財富研究所成立於1999年,註冊資本7200萬人民幣,為東方財富全資子公司。
來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東方財富研究所名為“研究所”,卻是一家證券投資諮詢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證券投資諮詢,企業財務,企業管理,電腦軟硬體及網路系統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諮詢、技術轉讓,經濟資訊諮詢,企業管理諮詢,電腦及配件銷售,電信業務。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