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松芝股份(002454,SZ)前董事長陳福泉違規交易公司股票,卻給公司第三季度的業績帶來了巨大的增益。松芝股份10月23日晚披露的三季報顯示,公司第三季度的凈利潤同比增長924.04%。在松芝股份的業績構成中,“沒收”陳福泉短線交易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佔近半數的比例。
2014~2016年,時任松芝股份董事長的陳福泉控制多個賬戶短炒自家公司股票,觸犯短線交易及內幕交易。陳福泉的行為得不償失,其違法所得遭法院沒收,並被處以鉅額罰金;同時,其已被證監會處以終身市場禁入。
違規交易收益“貢獻”2208萬
松芝股份10月23日晚發佈的三季報讓投資者頗為驚喜。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25.04億元,同比下降7.78%;實現凈利潤1.76億元,同比增長167.23%。第三季度,公司實現凈利潤4659.62萬元,同比暴增924.04%。
松芝股份第三季度業績靚麗,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公司當期營業外收入劇增。報告期內,公司營業外收入較去年同期上升2490.49%,原因在於收到前董事長短線交易盈利所得。
8月17日,松芝股份曾披露,收到原董事長陳福泉上繳的短線交易所得收益2208.50萬元。據悉,在松芝股份董事長任上,陳福泉于2014年1月10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間使用多個證券賬戶短線交易松芝股份股票,累計獲利2208.50萬元。根據《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5%以上股份的股東,其短線交易所得收益將歸上市公司所有。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的營業外收入不過2250.88萬元。顯然,陳福泉給松芝股份貢獻的收益,成為上市公司第三季度重要的盈利來源之一。
資料顯示,陳福泉2008年4月至2011年3月擔任松芝股份董事,2011年4月至2017年7月擔任松芝股份董事長。2017年7月18日,陳福泉辭去松芝股份董事長職務。
陳福泉與松芝股份實控人陳福成是兄弟關係。截至2019年9月30日,陳福成持有松芝股份股票2.75億股,持股比例為43.82%;陳福泉持有松芝股份股票570.09萬股,持股比例為0.91%。
當然,拋開陳福泉上交的收益,松芝股份自身的盈利情況也還是不錯。公司主要從事移動式空調系統的研發、生産和銷售,是國內移動式空調行業的龍頭企業。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公司第三季度的凈利潤為2529.24萬元,同比增長385%。
陳福泉已被罰終身市場禁入
事實上,陳福泉當初的違規不僅是短線交易,還涉及內幕交易。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松芝股份曾在2016年籌劃非公開發行募集15.8億元資金事項,該重大事項屬於內幕資訊。內幕資訊敏感期為2016年2月24日~2016年6月6日,陳福泉為內幕資訊知情人。
然而,在上述內幕資訊敏感期內,陳福泉指使李某賢、張某玲使用“林某锳”“趙某雯”“陳某妃”等8個證券賬戶,累計買入松芝股份股票467萬餘股,交易金額6481萬餘元,並於復牌後全部拋售,非法獲利1466萬餘元。
2018年1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刑事判決,認定陳福泉在前述內幕資訊敏感期內交易松芝股份股票構成內幕交易罪,依法判處陳福泉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沒收違法所得1466萬餘元,並處罰金5000萬元。
2019年3月12日,證監會發佈的《市場禁入決定書》表示,鋻於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判決,認定陳福泉構成內幕交易罪,根據陳福泉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等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陳福泉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證監會宣佈決定之日起,陳福泉終身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監高職務,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監高職務。
(責任編輯: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