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網站日前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對股票配資公司萬毓投資張平、孫忠澤在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間操縱“柘中股份”的行為進行處罰,決定對張平、孫忠澤沒收違法所得6618.99萬元,並處以1.99億元罰款。
對於張平、孫忠澤控制賬戶情況,證監會行政處罰書顯示,張平、孫忠澤等人為從事配資買賣股票業務成立了上海萬毓投資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毓投資)作為運營平臺,張平負責股票交易決策,孫忠澤參與尋找交易賬戶及資金劃轉。根據萬毓投資交易員指認、與張平、孫忠澤合作的配資仲介指認及提交的相關證據、相關證券賬戶中資金來源或去向、委託下單的IP、MAC地址等證據,可以認定在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間,張平、孫忠澤控制“巢某風”等45個證券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組)進行證券交易。
此外,張平、孫忠澤通過多種手段操縱“柘中股份”。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間,張平、孫忠澤控制賬戶組採用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間交易、虛假申報的手段操縱“柘中股份”,累計買入34,275,649股,成交金額8.27億元,累計賣出34,275,649股,成交金額8.95億元,扣除交易稅費後獲利6618.99萬元。
證監會表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決定對張平、孫忠澤沒收違法所得6618.99萬元,並處以1.99億元罰款,其中,對張平沒收違法所得5295.19萬元,並處以1.59億元罰款,對孫忠澤沒收違法所得1323.8萬元,並處以3971.39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