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化、趙薇等被判賠79.6萬,還有500多起官司等著打
5月17日,祥源文化公告披露了公司訴訟的進展。公告稱,公司、龍薇傳媒、孔德永、趙薇等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已經宣判,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公司等賠償原告79.6萬元。
法院判決:
1、被告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賠償款合計人民幣796011.53元;
2、共同被告方對上述訴訟案件裁定的應負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駁回原告的其餘訴訟請求;
4、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合計人民幣7346元,被告負擔合計人民幣15843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截至公告日,祥源文化共計收到544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含已撤訴案件55起),訴訟金額共計5766.22萬元,其中506起案件已開庭審理,48起已收到一審判決書,其他尚未開庭或判決。針對已收到判決書的48起訴訟案件,除6起案件被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外,公司針對剩餘案件已在法定期限內陸續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目前已遞交上訴狀案件34起,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受理16起)。
公告稱,基於2017年8月4日公司原實際控制人孔德永和現間接控股股東祥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做出相關承諾,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生産經營管理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