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
- 發佈時間:2016-04-26 02:22:23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倪銘婭
財政部、農業部日前聯合發佈的《關於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確,2016年起,在全國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即將農業“三項補貼”合併為農業支援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援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通知》指出,中央財政已將2016年用於耕地地力保護的農業支援保護補貼資金全部提前下達,其中下達黑龍江省、廣東省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資金,包含了需兌付給直屬墾區農場和兵團團場職工的用於耕地地力保護的資金,由農業部直屬墾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當地省級財政、農業部門研究落實;年度執行中下達的農業支援保護補貼資金全部用於支援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中央財政通過上劃部門預算下達農業部直屬墾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儲糧總公司的農業支援保護補貼資金,全部用於支援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在保障措施方面,《通知》要求,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農業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務必于6月30日前將需兌現到農民手中的補貼資金髮放到位,讓農民群眾吃上“定心丸”。加強資金管理,中央財政農業支援保護補貼資金按照耕地面積、糧食産量、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等因素測算切塊到省級財政,由各省份結合本地實際確定補貼對象、補貼方式和補貼標準。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後,中央財政不再安排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各地農作物良種推廣工作可以根據需要從上級和本級財政安排的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中統籌解決。
專家表示,將農業“三項補貼”中直接發放給農民的補貼與耕地地力保護掛鉤,明確撂荒地、改變用途等耕地不納入補貼範圍,使政策目標指向更加精準,政策效果與政策目標更加一致,進一步拓展了支援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政策空間。同時,有利於促進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通過政策引導,加快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培養新型職業農民,鼓勵多種形式的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有利於推動農業生産加快進入規模化、産業化、社會化發展新階段,符合現代農業發展方向。
專家同時表示,該項政策有利於推動農村金融加快發展。通過調整部分資金支援建立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既是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援現代農業建設,有效緩解農業農村發展資金不足問題的重要手段,適應農業産業升級對金融支援的需要,也有利於推動農村金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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