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設立戰略新興板問題還要深入研究論證
- 發佈時間:2016-03-26 05:29:3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王小偉
針對“十三五”規劃草案刪除有關設立戰略新興板的內容,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5表示,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一直是國家既定的戰略方針。證監會始終重視支援戰略新興産業的發展,隨著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推進,資本市場對戰略性新興産業的支援力度肯定還會不斷加大。“十三五”規劃綱要是判斷未來5年的發展大趨勢、確定大方向、明確要辦的大事。設立戰略新興産業板的具體問題,還要做深入研究論證。對於尚在研究中的具體工作,沒有必要列入綱要。
此外,鄧舸指出,近期,證監會在日常監測中關注到,一些新型場外配資活動有所抬頭,個別場外配資機構變換手法、巧立名目,借助個人賬戶及新型技術手段,以“投資顧問”、“我出資,你炒股”、“虛擬買賣”等方式宣傳誘導投資者參與違法證券期貨業務活動。對此,證監會已按照《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19號)的有關要求,對相關主體立案調查,如涉嫌犯罪將及時移送公安,持續保持對違法證券期貨業務活動的高壓態勢。同時,證監會發佈專項通知,督促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進一步落實“客戶適當性”原則,持續監測異常交易情況,做好資訊系統安全防護及身份認證,及時防範和化解風險隱患。
鄧舸表示,近日有媒體報道稱證監會已列出一份三四十家問題公司“黑名單”,並推動問題公司退市,上述報道嚴重失實。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券交易所是實施退市制度的責任主體,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職責。2014年10月,為進一步推進退市工作的市場化、法制化、常態化,根據證監會《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滬、深證券交易所對《上市規則》涉及退市制度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上市公司退市與否,均應在有關規則、程式下依法合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