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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歸屬亟待厘清

  • 發佈時間:2015-10-15 00:30:47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中國證券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到目前為止發生兌付風險的理財産品中基本都有第三方理財公司的身影:要麼是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借金融機構之名私下銷售第三方理財公司的産品;要麼是金融機構失察,讓資質不夠的第三方理財公司做了投資顧問;還有些銀行充當了第三方理財公司所發行理財産品的託管行而受到牽連……

  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産業資本在不斷進入金融領域,發行各自的所謂理財産品,募集資金。例如,有電器銷售者提供從3個月以下到12個月以上的各檔理財産品,收益率從7.6%到8%不等,而且大字註明“本息保障”。經營有線電視網路也推出“網路金融”,意欲打造的電視支付平臺和金融服務平臺。這些實業企業在各自的産業領域或許是領頭羊,但進入大眾理財的金融領域是否能夠有效地控制風險還需要觀察。

  目前,還沒有針對這些並不是金融機構但卻從事金融活動的第三方理財公司的法律法規。但隨著第三方理財公司的風險不斷出現,各地已經開始重視其中的問題。

  四川、江西等地監管部門先後發佈關於整頓投(融)資理財資訊諮詢類公司嚴厲打擊非法投(融)資行為的通告。稱這些投(融)資理財資訊諮詢類公司的上述行為嚴重影響正常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嚴重損害投資人利益,已經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甚至觸犯刑法,政府部門將堅決打擊。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華福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第三方理財機構的亂象值得各方關注。“你去任何一個城市隨便走走,基本上路邊都會有XX投資公司、XX財富管理公司,門面近乎銀行的高倣,門口公告牌上都是固定收益理財廣告,比如1個月6%,3個月9%,1年12%等。這個現象要引起重視,其中相當部分帶有龐氏集資的特徵,引發更多社會問題的風險很高。”魯政委説。

  業內專家認為,在這些理財機構中,絕大部分並未取得從事金融業務的許可,接下來就産生一系列問題:這些機構該由誰來監管?其資訊披露應當做到怎樣的程度,才可以避免其欺詐投資人?這些沒有金融許可的機構和金融機構合作應當遵循怎樣的程式,責權如何界定?

  當前各類理財的現實運作似乎呈現如下狀態:對未經許可開展金融活動的機構,無人加以制止,而對正規金融機構卻存在“剛兌”的強烈期望;沒有資質的機構從事金融業務不受監管,金融機構銷售産品時卻被要求面簽、錄音、錄影;沒有資質的理財公司遇到資金鏈斷裂的問題要麼一走了之,要麼破産後資不抵債,投資者血本無歸,討債無主投訴無門。而代銷過第三方理財公司産品的金融機構,甚至只要有一絲牽連的金融機構都會被投資者到府維權……這加劇目前理財市場的混亂。對於投資者教育、金融市場的有序公平競爭都是不利的。

  魯政委認為,理財亂象表明目前金融監管需要完善。目前的金融監管部門基本上是對發了證的機構才管,對跨界産品的監管歸屬不明,很多時候陷於無人過問,甚至監管標準不一致,由此進一步生成了額外的風險。“是否可以向工商部門學習,未經許可的機構不得從事相關業務。”魯政委説,“如果不明確責任,不出重拳整治,將來會有很多到期無法支付本息的機構。由此所造成的風險,值得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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