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抓緊制訂財政存量資金盤活方案
- 發佈時間:2015-04-29 04:30:42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倪銘婭
財政部日前發佈的《關於推動地方財政部門履職盡責 奮力發展 全面完成各項財稅改革管理任務的意見》提出,明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路線圖和時間表,加快推進落實已確定的各項財稅體制改革措施,形成疊加效應,釋放改革紅利。制定推進本地區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和路線圖。
創新財政資金管理方式
《意見》提出,進一步減少財政行政審批。力爭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財政審批事項。對國務院、財政部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地方財政部門的初審事項和對應的行政審批項目一律予以取消;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未按規定批准的行政審批性質的財政管理措施,一律予以取消;對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轉移支付事項,一律下放基層政府。
《意見》要求,創新財政資金管理方式。在公共領域大力推廣特許經營、PPP等模式,制定相應財政扶持政策,帶動社會資本投入重點項目,放大財政資金效應,更好服務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抓緊制訂財政存量資金盤活方案,對統籌使用沉澱的存量資金建立任務清單和時間表,用於增加公共服務供給以及亟需資金支援的重大領域和項目。
加快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安排
《意見》指出,加快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安排。抓緊做好債券發行工作。加大對保障改善民生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支援力度,根據國務院確定的重點方面,優先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普通公路建設發展、城市地下管網建設改造等重大公益性項目支出,科學合理遴選項目,抓緊安排支出。加快支出預算執行。5月15日前各省級財政部門對縣級以上各級政府的一般性轉移支付下達比例應不低於90%,7月15日前原則上應將對下級財政的各類轉移支付資金全部下達完畢。
《意見》指出,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抓緊落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平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以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待政策明確後1個月內相關補助資金應全部落實到位。
《意見》明確,強化通報反饋。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定期通報制度,對財稅體制改革和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實行專項通報,依據政策措施出臺要求,在政策出臺後1個月內、1個季度內、半年內以及年底,分階段通報進展情況和完成情況。重大實施效果、重大工作進展和特別重要的情況,要正式行文報上級財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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